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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党的纪律检查工作

第四节 党的纪律检查工作


1962年前,七分场党委不设监察机构,只有一名专职监察委员,负责党的纪律监察工作,接待来信来
访。党委书记直接抓党风党纪。1963年3月,成立中共名山农场监察委员会,毛泽勋任监委书记,干事2名。
围绕党的中心任务开展党的监察工作。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党的监察工作停止。
1969年兵团时期,党的监察委员会被取销。监察工作由团政治处组织股负责,当时主要是搞党内的阶级
斗争和路线斗争,受党纪处分的大都是所谓政治历史、“现行反革命”、“叛徒”、“新生资产阶级分子”
等问题,对党员进行党风、党纪教育则较少。党风方面存在的问题是部分党员干部收礼受贿,利用职权谋私
利。尤其是乘兵团改为农场之际,安插亲友、侵吞公物、风气不正、影响不好。
1980年1月,中共名山农场纪律检查委员会成立,由7人组成。纪委书记由场党委副书记兼任,副书记张
成武。本届纪委着重抓了《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的贯彻落实,举办党支部委员学习《准则》训练
班4次,共425人次。帮助基层支部订立了有关制度,纠正了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以权谋私、以公物拉关系、
“走后门”等不正之风。接待来信来访140人次,查处各种违纪案件21起。
1983年9月,在中共名山农场第四次代表大会上,重新选举产生了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场党委副书记候
典部兼任纪委书记、副书记张成武、廉玉湖。1984年12月,配备了副场级专职纪委书记,副场长郭建廷改任
纪委书记、廉玉湖任副书记,工作人员3人。
党的纪律检查紧紧围绕端正党风、维护党纪这个中心开展工作,开展了打击经济领域严重犯罪活动。为
提高党员的政治觉悟,增强抵制资产阶级思想腐蚀的能力,进一步端正党风,在农场党校的紧密配合下,每
年举办4期党员学习班,对全场党员普遍轮训一次,主要是对党员干部进行党性、党风、党纪和共产主义思
想教育。在此基础上,场党委和各支部制定了《端正党风责任制》,具体办法是:场党委承包场领导班子的
党风;机关党委承包各支部的党风;基层各支部承包本班子和所属党员的党风;机关各科室承包所管辖的业
务范围;场纪委主要抓防范教育和对案件的调查处理。1983年开展了“清三风”活动,即:清干部多占住房
面积,清利用职权安排子女好工作,清用公款大吃大喝,使党风进一步好转。
1983年受理案件32起,结案29起,占受理数的96.3%。其中立案6起,受到党纪处分的2人。
1984年进一步落实《端正党风责任制》,同时开展了打击经济领域严重犯罪活动。本年共受理案件26
起,其中立案5起、结案4起,占立案数的80%。
1985年是改革兴办家庭农场的第—年,违纪案件明显增多,受理案件35起。其中立案5起,一般调解案
件27起,阴私案件3起。清理不正之风25起,其中科级干部2起,一般干部21起,党员2起。通过党性、党风、
党纪教育和《端正党风责任制》的贯彻落实,使党组织的战斗力进一步加强,党员的素质有了提高,党风有
了明显好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