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审判工作 法庭自建庭以来,在场党委和上级法院领导下,认真学习和宣传国家各项法律,不断提高办
案质量。在办案过程中,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做到有法必依、违法必究,周密调
查,秉公办案、不徇私情。为群众排难解纷,增强团结,调动当事人的积极性起了重要作用。
自1977年建立法庭到1985年共受理各种民事案件102件。其中:离婚案88件、赔偿案14件。结案80
件,其中调解64件,判决10件,上诉维持原判2件,其它撤诉案件2件,结案率78.4%。
附:历年审结各类案件一览表
历年审结各类案件—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