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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开展法律宣传

第五节 开展法律宣传


为增强法制观念和公民意识,自1979年以来,法庭多次在基层单位进行法律知识宣传教育。办
学习班3期,培训骨干245人,先后宣讲了《宪法》、《刑法》、《婚姻法》、《民事诉讼法》、《经济
合同法》等国家法律。为扩大教育面,法庭工作人员还经常编写教材,撰写稿件,利用广播、黑板报、
文艺节目等形式普及法律教育,并收到了一定的效果。对社会安定团结、减少犯罪起到了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