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计划生育 名山农场是1964年开始实行计划生育的。当时,仅有15名场、队领导干部做了绝育手术。
“文化大革命”开始后,计划生育工作被迫停止。
1972年,十二团成立计划生育委员会,并多次召开会议研究、布署和落实计划生育工作。
由于各级党组织的重视,虽然计划生育工作问题多,困难大,仍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节育率
由1971年的1.10%上升到6.91%。
1973年,计划生育委员会根据省革委(1973)219号文件精神,结合本场的具体情况,制定了(1973)
82号和(1973)89号文件,号召各级组织要加强对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搞好宣传教育,落实好人口发
展规划。同时制定了9条计划生育的新规定:
①从福利费和医疗费中各提取1,000元作为计划生育的活动经费。
②男职工结扎给7天休息假,工资照发,每日补助伙食费4角。
③女职工结扎给15天休息假,工资照发,每日补助伙食费4角;家中无人照料者,男职工可在家护
理7天,工资照发。
④家属结扎每 日补助伙食费4角,家中无人照料者,男职工可在家护理7天,工资照发。
⑤女职工放环休息3天,工资 照发。
⑥去外地手术者(只限萝北和二师医院),除按上述规定发给工资外,并按出差规定发给补助费。
其手术费、住院费、往返路费(一次)等一律持医院节育证明由所在单位报销。
⑦凡上述职工休息或在 家护理期间的工资一律按月薪计算。
⑧副食供应要优先给予照顾。
⑨凡节制生育费用一律从福利费中列支。
两个文件的制定,不但促进了1973年的计划生育工作,而且给以后的计划生育工作也打下了良好的
基础。 使人口自然增长率由1972年的23.85%,下降到1977年的10.31‰,节育率由1971年的1.10%。
上升到1977年的67.76%。
1978年,场党委根据全国计划生育工作汇报会议精神,下发名农党字(1978)2号《关于认真贯彻全国
计划生育工作汇报会议精神,积极开展计划生育大竞赛的通知》的文件,农场成立计划生育竞赛 领导小
组,在全场开展了计划生育竞赛活动。通过竞赛超额完成了管局下达的指标。人口自然增长 率为10.84‰
低于省要求指标的2.16‰。
1979年,场党委根据省革命委员会(1979)263号文件《关于颁发黑龙江省计划生育暂行规定》的通知
精神,制定了晚婚、晚育的9条规定和计划生育的9条措施。对终身只生一个孩子的夫妇实行奖励,并发给
独生子女证,奖励l00元,上学、治病、入托“三优先”,“三免费”,独生子女1至14周岁期 间,每年发
给60元抚育费。对违犯计划生育规定的进行经济罚款。由于措施得力,政策兑现,这年的 计划生育工作
成绩显著,人口自然增长率6.43‰。
1980年9月,中共中央发出《致全体共产党员、共青团员的公开信》,要求党、团员带头,做到一 对
夫妇只生一个孩子。中央这一号召得到广大党、团员和群众的热烈响应。在“公开信”的推动下, 全场有
600人做了绝育手术,其中男扎99人,女扎501人。上环和采取其它措施的780人。人工流产111 人。这年
一胎率89%,一孩领证率71%,人口自然增长率为7.94‰。1978年由于计划生育成绩显著, 农场被授予黑
龙江省计划生育先进单位。
1985年,在改革的新形势下,随着兴办家庭农场和经济承包责任制的落实,在少数职工中产生了“人
多好干活”的偏见和错误认识,不顾国家和集体利益,出现了乱生育的现象,给计划生育工 作造成了一定
困难。针对存在的问题,对基层单位签订了计划生育工作责任状。全场涌现出20个“三无”(无计划外生育、
无大月份引产、无上访)先进单位,占单位总数的60%。人口自然增长率 9.04‰,
比上年增长了2.53‰。
附:历年计划生育情况一览表
历年计划生育情况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