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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畜牧业

第三节 畜牧业



1980年以后,采取发展养牛,养羊,调整猪群的方针。现有专业养牛场、养猪场、养鹿场,
畜牧站和兽医站各一处。四,五、六、十一、十三、十七六个生产队各有一个畜牧班(养猪)。
1985年末存栏数分别为:猪2,884头(其中私养l,744头。1978年最高峰达到7,684头),菜牛75
头、奶牛9头,马24匹、2鸡,600只、鹿295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