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集中财力,统一管理
第一节 集中财力,统一管理
全场集中财力,统一管理。以场计财科为枢纽,把一切生产经费和文教、卫生、食堂等各
方面的财经支付权都集中到场,由场按计划分期调拨到基层,基层又落实到班组。规定队领导
有五元以内的审批权限,场长有千元以内的审批权限,千元以上的支付,须经场办公会议(场
长主持、副场长和有关部门领导参加)讨论决定,做到场长一支笔,财务一本帐。由于财权集
中,形成一个拳头,可以把力量用到最关键的地方。如1981年抗灾抢收费用成倍增加,经济周
转十分困难,便主要是依靠内部调剂来解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