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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计划管理

第二节 计划管理



计划工作大致经历以下几个阶段:
1964年,计划管理制度基本形成并逐步走向正规。计划部门,具体负责编制生产建设的长
远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进机械设备和建设“三材”分配方案,处理经常性的计划业务。“文革”
开始,这一套管理制度被废止。
1968年至1970年,计划员配在生产股。由于受“文革”影响,未能起到计划控制和指导作
用。
1971年以后,逐步加强了计划管理工作。设立了包括计划、统计、水利,基建在内的计划
建设股,具体负责蒲鸭河地区开荒建场的总体规划和日常生产建设工作。
1977年,农场体制恢复,计划、供应合并为计划财务科。从此,计划管理成为农场重要的
综合管理部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工作重点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扩大了企业的自主
权,调整了各生产部门间的职能关系,保证重点建设,做到“大的方面管住管好,小的方面放
开放活”。
计划管理,由长期计划+年度计划、阶段计划组成。
长期计划,根据战略目标而定,一般为五年或十年左右。是农场根据国民经济的发展要求,
从总体上规定农场在较长时间内的生产建设方向,确定发展建设规模和基本比例关系,主要
经营效果以及完成计划的、基本措施而制定的生产技术,经营发展的战略性规划。主要包括农、
林、牧、副、渔和工业各项生产发展指标,土壤改良,水利建设,科学种田,农业机械等基本
建设规模,人口发展,职工培训,职工生活福利设施的总体设想。
年度计划,是年度生产建设财务计划,是农场计划管理中最重要部分。它不仅对长期计划
和阶段计划起承上启下的作用,而且是组成国民经济计划的基础。主要内,容有农、林,牧、
副、渔和工业生产计划,基本建设计划,财务计划,文教卫生计划等。
阶段计划,是年度计划的具体化,是联结生产劳动与年度计划指标的桥梁。其主要内容是
根据阶段的生产任务,技术措施和时间要求,合理调配劳动力,组织机械作业,搞好物资供应
和阶段作业核算。
农场的各项计划编制,一般是计划部门在场长的指导下,会同有关部门,根据上级有关经
济发展的指令、指标、要求,按照“统筹兼顾,全面安排,瞻前顾后,合理布局”的原则,综
合平衡分为指令性计划和指导性计划。农场计划的中心内容,每年的七、八月份开始收集资料,
采取“两上两下”的方式,即提出农场的初步建议指标,呈报上级主管部门,主管部门经过汇
总平衡,下达控制指标。农场根据控制指标,编制计划草案,上报主管机关,待主管机关正式
下达后,经过综合平衡,正式下达全场各单位执行,组织实施;为了保证年度计划的实施,基
层生产单位制定出阶段计划和小段计划。阶段计划,是年度计划的分步落实,小段计划,是阶
段作业的具体安排,保证年度计划全面完成的重要环节,加强计划管理的主要措施。
指令性计划,正式批准下达,不留缺口,不搞层层加码,更不准任意修改。各单位根据自
己的具体情况组织实施。为使全场各方面的计划工作比例关系相互协调,计划部门及时了解计
划实施情况,进行经济活动分析,采取措施,保证计划的完成,计划执行过程中遇到特殊情况,
计划部门提出调整意见,经批准后方可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