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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概况

第七章 劳动工资

第一节 概况


建场以来,劳动工资的管理机构、业务范围发生过多次变化。大体分为三大阶段:
一、建场头十年
1958年前,劳动工资归人事股。l959年成立了专门的管理机构——劳动工资福利科。l962
年与计划科合并,对内称计划科,对外称劳资科。历任科长有:高继绪、高绪统、李斌臣、宁
文成。主管业务人员二人。
1959年以来,这个机构,主要负责工人的录用、调配、奖惩和福利工作。l962年以后,根
据上级指示精神,开展精简工作。精简对象,主要是自流人员。在1964年最后一次精简中,精
简了l957年以前参加工作的少数老职工和大部分山东女支边青年,以及1958年转业军官家属中
参加工作的女职工。这次精简工作粗糙,盲目追求完成指标,精简了一些不应精简的工人,留
下了后遗症,至今尚未完全解决。
1964年到“文革”前,劳动工资从单纯的劳力调配逐步转向经济管理。根据农垦部《农垦
工作十六条》的精神,改革了劳动制度和分配形式。在劳动制度上,原固定职工身份不变,凡
有劳动能力的人,不分职工与非职工,都常年参加农场生产劳动;在分配形式上,改变了等级
工资制,实行作业工资与产量工资相结合的工资形式。当时,进行试点的单位有7队、8队。经
过1964年、l965年的改革试点,加上其它方面的配合,试点单位的经营成果明显上升,变亏为
盈。实践证明,这种用经济手段管理经济的方法,具有强大生命力。可惜,这一方法在“文化
大革命”中夭折。
二、“文革”十年
1967年、l968年,是全场卷入“文化大革命”的高潮期。当时,劳资工作同其它工作一样,
完全处于瘫痪状态。行之有效的管理办法和体现按劳分配原则的奖励制度,被当成“修正主义”
路线批判并予以废止。
1969年组建兵团,成立军务股,现役军人刘仁福、刘风声先后任股长。军务股的业务范围,
基本上是按照部队的模式进行行政事务管理。这个时,期的主要工作是:调配工人,实施奖惩,
接收安置城市知识青年和办理知青的病、困退、返城、插队工作。
三、粉碎“四人帮”以后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劳资工作有了很大的发展。1977年,农场体制恢复,军务股改
为劳资科。高大和,王照君先后任科长。这个时期,恢复了劳动管理、工资管理、劳动保险,
劳动保护四大任务。随着党的工作重点的转移,劳动工资明确地成为经济管理工作,日益发挥
其重要的作用。劳动管理,逐步实行了定编定员,核定工资的方法。挖掘了内部劳动潜力,控
制了外部劳动力的调入,使劳力利用,日趋先进合理。1985年,全场全员平均,每人负担耕地
为70亩,农业工人平均每人负担耕地面积145亩。
工资工作,逐步清除了“左”的思想影响,改变了分配上的平均主义,实行了多种形式的
生产责任制和奖励制度。1979年实行奖励制度以来,32个,基层生产单位,连续六年盈利的单
位12个,占37,5%,连续五年盈利的单位2个,占15.6%,连续三年盈利的单位5个,占15.6%,
连续两年盈利的单位7个,占21.9%,一年盈利的单位1个,占3.1%。全场七年经营利润总额
2,084.2万元,每年平均盈利297.7万元,全员平均每年每人创造利润700元;七年中,每一农业
工人每年平均生产粮豆38,000斤。
劳动保险,在近几年整顿劳动组织,落实生产责任制的基础上,根据上级指示精神,改革
了病假工资支付办法。从1981年底开始,办理了老工人退休,相应拟定了对工人病,伤,残的
管理办法。
劳动保护,近几年有了新的发展,安全生产工作日益加强。特别是在1980年12月4日一次
翻车死亡三人的重大事故发生后,教训深深地震动了广大干部和工人。、各级领导对安全生产
越来越重视,安全生产的制度和措施日益完善。1981年,场字第13号文件<<安全生产责任制>)
颁发后,有力地促进了安全生产,并从企业更新基金中提取2—3%的金额,做为安全技术措施
经费,使安全措施有了物资保证。为了提高工人的健康水平,从1981年开始,上级在劳动保护
用品规定中,扩大了享受劳保用品的范围,农业工人发放工作服,拖拉机、联合收割机人员增
发了皮大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