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物资供应
第九章 物资
第一节 物资供应
汤原建场初期,无专门物资供应机构。生产需要的低值易耗品,由办公室负责,无贮备物
资。1957年初,首批拖拉机进场,大规模垦荒开始,物资周转调拨不灵,影响了生产。10月,
设供销股,股长张林。1959年秋与财务股合并,改称财贸科,科长王洪滨,副科长秦启国。
1962年与财务分开,设供销科,科长秦启国。1963年,科长王惠侗,办事员5人,负责供与销两
方面的工作。固定资产的进场,登记、检验,生产物资建筑材料的调入、保管与分配,职工部
分生活用品的调剂供应等,为供的方面,粮、豆及畜牧产品的上缴与推销是销的方面。当时,
供销工作的任务,是现在的物资,商业、粮食三个部门的职能。
1964年以后,每年上缴粮豆数百万斤,还要调拨大批种子、肥料、农药,饲料,专程往哈
尔滨肉联厂运送上缴的肥猪。事多,人少、工效高是那时的特点。每年,经供销口的金额达200
余万元。业务分工细密,有计划员统筹安排,采购员南北开源。为保证生产,专设会计,对各
种进出物资实行核算,加强了供求与贮备计划。每年年末,贮备物资总值约25万元(不包括口粮)。
六十年代初,国家国民经济比例失调,物资供应常常“断路”。采购人员,为了购置必备
的物资,不仅向人求情,有时还要亲自肩挑背负。上级物资部门,因农场连年亏损、负债过多
而拖延供应。1963年调整经济,国家给核销亏损200万元。从此,物资供应的条件得到明显改
善。
1969年组建兵团后,供销科改为物资股,先后任股长的为现役军人丁传会、许法章、王文
奎,直属后勤处领导。后勤物资部门,在搬迁建点过程中,发挥了积极作用。1971年——1977
年,所进农机具,汽车、机电和厂房成套设备的价值为1,091.3万元,所筹划钢材、原木、水
泥等建筑材料的价值为295万元。为扩大生产做了较为充裕的物资准备。
在普阳建场初期,由于“文革”动乱,物资奇缺,上级物资部门供应没有保障。许多应急
物资,特别是燃料和建筑材料,都需自找门路,寻求协作。如1976年生产中常用的麻袋,2师
进货占47.7%,自采进货52.3%,钢材,2师进货26.3%,自采进货73.7%,有色金属,2师进货
19.1%,自采进货80.9%。在这种困难情况下,物资部门,想方设法,克服重重困难,保证了新
基地建设的物资需要。
1977年恢复农场体制,后勤处撤销,物资股改物资科,任务不变。历任科长王惠侗、宋文
仁,副科长何英德,徐亚东。1984年春,农场体制改革,物资科改为物资公司,修理厂归其领
导,经理宋文仁,副经理陈庆林。
在三中全会精神指导下,市场日益活跃,物资供应日益丰富。特别是1979年以来,供求关
系明显好转,加之农场连年盈利,1978年——1981年,共进固定资产和建设物资1,113万元,农
药、化肥进口量创历史纪录,仅1983年各种化肥用量即7,047吨,促进了作物产量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