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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税务

第三节 税务



普阳农场税务分局,成立于1979年6月7日。当时,工作人员2人。局长王同来。按照国家
税法规定,负责征收普阳农场地区的工业、商业、交通、服务行业的产品税和营业税。初征税
时,有的单位不愿交纳税金,税务局通过农场和业务部门,利用全场开队长会议或财会人员会
议的时候,宣传国家政策及税法,还利用场的有线广播向会场宣传税法。场党委支持,纳税单
位提高了认识,税收工作进展比较顺利。
1981年3月,王同来调到商店工作。税务分局改由毛成祥负责。近几年,由于经济体制改
革,市场开放,集体企业、个体户和长途贩运小商贩兴起,开辟了新的税收来源。七年为国家
收税535,824元。

             1979——1984年收税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