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治保工作
第二节 治保工作
1966年以前,治保网点遍及各基层单位。治保委员在党支部领导下,直接向公安部门反映
情况,成为公安机关的重要耳目。在商店、饭馆等行人沓至的地方,建立点线,注意观察生疏
人员的形貌动态,为公安机关提供线索。治保委员在基层负责对五类分子的监管。当时,受监
管的6人,分散在1,5,8队。队治保委员按“教育改造为主,劳动为辅”的原则,每年拟定监管
计划,主要督促受管分子在劳动之余,多做有益于人民的事,求得人民的宽恕。治保委员还协
助公安机关侦破案件,积极为公安人员提供情况,并在公安机关授意下处理一些小偷小摸罪不
当罚的事。因为,他们有广泛的群众基础,处理问题比较公正合理。建设好治保网点,是防患
于未然的积极措施。
“文化大革命”中,治保会这一群众组织遭到破坏。打倒“四人帮”以后,虽经整顿恢复,
但作用已远远比不上“文革”前,大都软弱,怕得罪人,怕麻烦,不愿干。因此,加强治保工
作,是公安部门刻不容缓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