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民兵
第五节 民兵
场民兵和全国民兵一样,从组建始,即坚持劳武结合的原则。1981年遇到大涝灾,麦地明
水一般在20公分左右,深的在一米以上。13,15、16队的民兵包车组奋起抗灾夺粮,积极改装
机车,水中抢收。15队一个民兵包车组的收割台上跃起了小鱼,他们风趣地说:“我们的收割
机成鱼船了。”经过苦战,仅15队就从水中抢回小麦300多吨。
广大民兵不仅在生产上是一支突击队,在战备执勤、治安保卫、抗洪防火中也起了很大作
用。1973年春,松花江出现凌洪;他们昼夜值班巡堤,提供情报,及时排除险情,对保障全场
人、畜生命安全和国家财产免遭损失,做出了一定的贡献。1981年秋汛,松花江水猛涨,水位
比农场地面高出1米多。大田,居住区上水。为了防汛,武装部与农建科组成防汛指挥部,昼
夜值班。同时,集中了水性强、身体素质好的基干民兵组成抗灾抢险突击队,分段巡堤。12队
民兵在巡堤中发现险段,防汛指挥部立即组织加固险段江堤,排除了险情。
12队一栋房子失火,全体民兵奋力抢救,使全部武器装备和价值万元的国家财产免于一焚,
十名民兵分别受到农场通令嘉奖和通报表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