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计划生育 1961年,开始重视计划生育工作。政治部门积极开展宣传活动,但仅仅是从子女多了会增
加家庭负担,影响生活(当时普遍工资低,收入少)的角度出发,没有提到富国利民的高度来认
识,尽管如此,仍收到了较好的效果。同年1月,试做男性输精管结扎,有三个孩子以上的干
部、职工积极响应。由于缺乏经验,有几例失败了,使开展绝育工作受到一些影响。
1964年,东北农垦总局举办计划生育训练班,妇科医生江卫参加学习女性输卵管结扎术,
1965年合江地区举办训练班,外科医生卢洲亮参加。经过广泛宣传,女性要求绝育的日渐增多。
1966年秋,全场已育三个孩子以上的夫妇,90%以上的都做了绝育手术。东总在曙光农场召
开的计划生育现场会上,本场被列为第三名。
“文革”期间,计划生育工作停止。
1975年春,中央发出加强计划生育宣传教育的指示,号召一对夫妇只生两个孩子。由院长
王开元、医生胡及、江卫组成巡回宣讲医疗小组,到各队宣讲计划生育的意义,动员多子女职
工实行绝育,把避孕药物和避孕工具送给各生产队育龄夫妇使用。这段期间,由于老职工大部
动了手术,青年普遍实行晚婚,所以出生率和自然增长率都在千分之十以下。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计划生育工作进一步得到重视。1979年9月,黑龙江省发出263
号文件,要求提倡晚婚,鼓励只生一胎,控制生第二胎,杜绝生第三胎,规定对独生子女者的
奖励办法和对违犯计划生育者的处罚条例。照此精神,场计划生育委员会下发了场(1979)117
号文件,根据农场实际规定了对独生子女者的奖励和对违犯者的惩罚内容。
1979年秋,副场长王玉亭夫妇和北京青年丛明、纽景春夫妇最先报名领取独生子女证,并
做了绝育手术。纽景春只有一个女孩,打破了重男轻女的传统观念,受到场计划生育委员会通
报表扬。接着,机关、学校的17对夫妇,17队的5对夫妇积极响应。年末,领取独生子女证的
夫妇,占青年夫妇的37.8%。发给领取独生子女证者奖金150元,女方享受假期6个月。由于对
独生子女的各项优惠待遇全面落实,极大的鼓励了青年夫妇只要一个孩子的积极性。1981年,
领独生子女证者达95.1%。17队、学校被评为计划生育先进单位。
计划生育情况统计
1980年,由于对个别违犯计划生育者处理不及的,加之某些青年对新婚姻法的误解,晚婚
率急剧下降,适龄青年成批登记结婚,致使1981年的出生率达20.24‰,自然增长率达18.3‰,
并有八对夫妇不顾受罚,生了第二胎,受到批评。
这一情况,引起了场党委的重视,责成计划生育委员会采取措施,严格执行有关政策、法
令,在实行新婚姻法的同时,做好计划生育工作。
现在,情况有了明显好转。
医师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