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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改革探索时期(——1986年)

第一章 改革探索时期(——1986年)



绥滨农场从1948年建场到1982年的34年中,一直实行以生产队为基础,农场高度集中,统
一计划、统一指挥、统一经营的经营管理模式。尽管从1979年开始,国家对农场实行了财务包干办
法,但农场依然是吃国家大锅饭,经营单一,管理粗放,到1982年末,形成包干挂账576万元。从
建场到1982年末的34年里,农场18年盈利,16年亏损,盈亏相抵净亏损达1951.8万元。
1983年,在企业整顿中,绥滨农场开始探索改革之路,实行机务大组承包。
1984年,在大组承包的基础上划分为小组承包,分离出富余人员2946名,进一步缩小了核算单
位。与此同时,农场在认真总结前两年改革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积极组织学习《中共中央关于经济
体制改革的决定》,根据当年8月在黑龙江垦区红兴隆农管局召开的全国农垦厅局长会议精神,决
定以兴办家庭农场为突破口,对农场经营管理体制进行改革。本着先试点、后推广的原则,积极进
行兴办职工家庭农场的试点工作。
同年11月29日至12月9日,农场党委改革工作调查指导组在党委副书记周振江同志的带领下,
深入第九生产队调查,指导和帮助落实改革措施,取得了经验,并用以指导面上的工作。
1985年2月5日,农场制定并下发了《绥滨农场经济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绥农场发[1985]1号),
把兴办职工家庭农场在全场全面推开。
家庭农场的基本特征是:(1)土地承包到户;(2)农机具转让给职工经营;(3)实行大包干的分
配办法。农场对家庭农场实行“固定上交、自主经营、单独核算、自负盈亏”的办法。这一年,全
场兴办起了职工家庭农场2599个,其中,无机户2289个,占总数的88%。承包基本田16.4万亩,占
总承包面积的39%;有机户310个,占总数的12%,承包土地25.6万亩,占总承包面积的61%。并
贯彻了土地向种田能手集中的原则。
1985年,由于自然灾害的影响和改革初期存在的种种问题,造成农业减产,效益下滑,职工大
量挂账。农场内外,对兴办家庭农场出现了种种非议,农场承受着巨大压力。在这一紧要关头,省
委、省政府及时召开了全省农场工作会议,对农垦改革提出了“稳定、完善、提高”的六字方针。
中共中央[1986]8号文件,肯定了农垦改革的方向,为农垦改革提供了政策保证。
1986年5月8日,省委书记孙维本、省委农工部部长王玉生以及省农场总局、宝泉岭农管局领导
一行26人,来农场考察指导工作。省委领导视察后指出:要坚持改革,不改革就没有出路。改革可
能出问题,要用“稳定、完善、提高”的办法来解决,但不能走回头路。
同年7月22日,中共中央农村政策研究室主任杜润生等一行10人来农场了解兴办家庭农场的情况。
在听取了农场的汇报后,肯定了兴办职工家庭农场的大方向,并提出“要先讲效益,后讲公道”。
所有这些,使农场领导和职工群众在改革的关键时刻坚定了信心,把压力当成动力,坚决不走回头路。
坚信,只要因势利导,用改革的方法去解决改革中出现的问题,不断探索、大胆实践、认真总结,
就一定会把改革一步步引向深人。
在1986年中,农场认真贯彻“稳定、完善、提高”的方针,重点进行了家庭农场的稳定、完善
工作,建立了生产协作体,开始实行家庭农场生产、生活费由“两借”变为“两自”,积极探索改
革投资主体单一的途径,都取得了较好的效果,改变了过去农场出钱、职工种田、负盈不负亏的局
面,彻底打破了“大锅饭”,为家庭农场健康稳定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在兴办家庭农场的道路上,农场经历了风风雨雨,绥滨农场人在改革的实践中得到了锻炼,农
场也有了较显著的变化。l986年,粮豆和经济作物总产首次突破7万吨大关,比l985年增长18.6%,
同时创下单产276斤的最新纪录。家庭农场人均收入达到852元,比1984年增长88%。农场连续两年
盈利,累计盈利达266万元,包干赤字由429.4万元下降到215.7万元。在黑龙江省农场总局召开的
经济体制改革工作会议上,绥滨农场做了《我们是怎样办好家庭农场的》专题介绍。这次会议充分
肯定了绥滨农场兴办职工家庭农场的方向,与会人员专程到绥滨农场实地考察。至此,绥滨农场的
改革初步得到了垦区的承认。这既是对绥滨农场的鼓舞,也是对绥滨农场的鞭策,更加坚定了全场
干部、职工继续深化改革的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