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第七节 农机档案管理

第七节 农机档案管理


1985年农机监理所成立后到1986年对全场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动力机械都建立档案
和台帐,正本由生产队机务副队长统一管理,副本由承修单位管理;各类农具全部建立统一印
发的卡片一式两份,由场队两级分别管理。机务副队长调转工作时将档案及卡片完整地移交下
届机务副队长,并由机务科监交。各基层单位都按规定时间完成农机统计月报、季报、年度报
表工作,使农机档案管理走向科学化、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