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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灌溉

第五节 灌溉


1986年以前农场的三大江灌区相继下马,1984年起井灌代替了江灌。从灌溉方式上分,农
场灌溉有两种:一种是旱灌,主要是喷灌。一种是水田浸灌。水利局负责喷灌;水田灌溉由水稻办
负责。
1986年农场喷灌设备共有22台,两种类型:一种是DYP416圆型喷灌机,另一种是GP400Z和BK—11
型号的滚移式喷灌机,其中圆型6台,滚移16台。分布在农场14个生产队。后来陆续调出5台,申请
批准报废7台,现有滚移式喷灌机10台。1986年喷灌机由水利局直接管理,各队配有喷灌机手,效益
按比例分成。1988年喷灌机由家庭农场承包,每年固定上交2000元/台。1990年固定上交降为1000元
/台,管理方式由分散管理变为集中管理。灌机集中在 6队、7队、8队、9队。1986年——1995年平
均每年作业台数11.67台,平均每年利用率为75.3%,总灌溉面积10.52万亩,纯经济效益189.72万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