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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发展概况

第七章 交通运输

第一节 发展概况


1986年至1988年,交通科负责全场机动车运输管理,运输管理费及养路费征收,驾驶员
培训考核,公路养护管理,机动车牌照和安全管理。1988年根据上级指示,交通科所属的交通监
理工作划归公安分局交警中队,业务上受绥滨县交警大队管理。原由交通部门负责的驾驶员培训
考核,机动车牌照和安全管理等职能亦改由交警中队管理。
1989年,由农场和管局交通局投资46万元,新建交通客运楼,于1990年10月竣工交付使用,
建筑结构三层,建筑面积750平方米,占地2万平方米。
1992年经过总局交通部门几年的积极努力和争取,省交通厅同意农垦车辆的养路费由原来的
代办改为代征,每年征费的35%上交所在县的交通征费部门。1992年征费。77.5万元,上交33万
元。
1993年6月,农场交通局划归管理局交通局直辖,为管理局派出机构,人事由管局组织部门
管理,党群生产由农场管理,收编时交通局共有6人,职能不变。
1995年8月,农场成立社区管理委员会,交通局回归农场社区管理委员会管辖,原有各种职
能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