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国营商业 1985年前农场商业全部为国营。1986年个体商业发展到90家;到1995年末,个体私营商
业已发展到335家,小百、大百、布匹、服装、五金、食品等门类齐全,网点遍及场部和各个生
产队。在市场如林,全民、个体、集体一起上的激烈竞争中,国营商业受到严重冲击,形势发
展迫使国营商业开始走改革的路子。
1986年至1990年,商店为了扩大销售,使售货员与企业的经济利益挂起钩来,制定了百分含
量工资制(以每人基本工资32元为杠,全部投入,多余部分个人保留,各组投人工资总额除以下
达指标,求出百分数,然后以百分数乘以销售额即为个人所得)。这一改革刺激了原有基本工资
加奖励的分配制度,在一定程度上调动了售货员的积极性。这一时期商业占用流动资金90万元,
年销售额从1986年的488万元上升到1991年的830万元,年资金周转由5次增加到8次,职工个人收
入增加。
1988年将设在生产队的四个分销店一次性变卖给各分店职工,由国营转为个体经营。各分
店库存商品按13%折价卖给分店职工,全部货款分三年交清。1990年全部收回货款13万元。
1994年至 1995年房屋及货架又全部作价卖给个人。
1991年至1992年改百分含量工资为小组承包,商店按各部组三年销售额平均数确定各部组
上交指标,完成上交指标后各部组内部分配自主。商店配有两名采购员负责各部组商品采购,
采购员根据各部组列出的清单,如商品品种、规格、数量等进行采购供货,商品积压开始减少。
1993年在各部组小组承包的基础上,又制定了国有民营改革方案,商店共划分24个部组,
按各部组前三年销售额,确定上交基数,各部组按月向商店上交费用,原有商品按15%折价卖
给各部组。商品在4万元以下者,一次交清现金;4万元以上者,分三年还清。方案一经宣布,
职工积极筹措资金争相购买,仅三天时间即完成这一改革,农场一次性收回流动资金70余万元。
库存积压30万元商品,商店成立减价组进行销售。同时撤销了商店的两名采购员,各部组以市
场为导向,根据销售信息自行从各地进货,部组真正成为投资主体、经营主体、利益主体、风
险主体,核算到组分配到组。产权清晰、权责明确和管理科学在商业改革中得到充分体现。10年
来商业经营年年盈利,总计盈利55.6万元。
历年商业经营情况统计表 单位: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