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节 财务管理制度改革
第十一节 财务管理制度改革
一、引入银行机制,成立资金办
1985年农场经济体制改革后,根据双层经营体制下资金运行情况,于1989年把银行管理机制
引入财务管理,成立资金办公室,统管全场资金的计划、筹措、回收和结算工作。资金办成立后,
在调配资金和资金限额管理上由“事前不控、事后算帐”变为“事前有控,事后监督”,在业务
往来上,对生产队的资金管理实行“分项分目”和“三同步”的管理办法;对场办企业实行核资
定贷,限额管理办法;对事业单位实行核定基数包干使用,超支不补的办法。农场所属各单位的
转帐业务均由资金办办理。资金办掌握和控制场内各单位的各项限额指标,各单位的资金使用按
用途、限额、资金来源由资金办审核后予以办理。从资金办成立到1995年末,农场超限额计划外
支出现象基本杜绝,基层单位库存超限额无一发生,每年融通资金在100—200万元之间,对于强
化资金管理,活化资金起到了重要作用。
二、开展财务管理达标,强化资金管理
1989年开始,突出以资金管理为重点,开展了以“四率”为主要内容的达标活动,既家庭农
场自理率,家庭农场占用款下降率,销售收入欠款下降率,工业产品库存下降率。通过“逐年推
开,循序渐进,稳步提高”的办法,1995年两费自理从1986年的42.8%上升到98%;家庭农场
挂账由1987年2193万元下降到54万元;销售收入欠款由1989年12%下降到3.4%;工业库存产品
率由1989年的34%下降到24.5%。通过财务达标,农场的财务核算基础工作明显加强。
三、建立和完善基金制度,调整利益关系
随着双层经营体制的逐步完善和发展以及家庭农场生产和经营效益的提高,农场于1991年采
取了积极措施,调整利益关系。
1、建立基金制度。农场从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农田水利建设,增强农业后劲着手,建立了
11项基金制度,其中农场统筹8项,生产队3项。
2、调整利费指标。从1991年将责任田亩收费22元上调整到27元,基本田由11.5元上调到
13.5元,农场年增加收入160万元。
3、核实土地。由于农田水利建设取得成效,一些未被承包的低洼地解放出来,共清理出5万
亩耕地,年增加收费百万元。
四、实行资金限额管理,严格财经纪律
为了有效促进和加强资金管理,农场在家庭农场两费自理、家庭农场欠款回收、流动资金、
事业经费、管理费、银行存款、产品销售收入、库存产品等14个方面实行限额管理,下发两个财
务管理文件,建立8项财务制度和近百条财务规定。同时制定了财经纪律“十不准”,有效地规
范了基层企业经营者和财务人员的经营行为和工作行为。保证了农场对财务管理的宏观调控和监
督,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促进了农场经济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