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第六节 专项审计

第六节 专项审计


专项审计主要是根据农场领导提请和群众举报的有关问题进行专项审计与调查,澄
清事实,搞好反馈,解除疑问,对存在的违纪违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1988年,对船队职工反映的木材帐目混乱问题和多发工资问题进行了审计,审计金额
88.1万元,挽回经济损失0.7万元。对鹿场职工反映的粮油经销帐目混乱问题进行了审计,
审计金额1.8万元,收缴违纪款100元。
1989年,对第五生产队职工反映的会计贪污问题进行了审计,审计金额4.6万元,查出
贪污金额0.2万元。经审计科建议,收回了贪污款项,撤销了该队会计职务。后被起诉判刑。
1991年,对交通科违反财经纪律问题进行审计,审计金额34.5万元,查出违纪金额0.83万
元,收缴违纪款0.35万元,提出审计建议3条,均被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