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社会保险 社会保险是对于丧失劳动能力或者劳动机会,处于病、残、老、失业或生育等境况的职工
或其他劳动者由国家统一筹集和分配保险基金,补偿其所蒙受的损失,减轻其生活负担,促使恢
复和维持基本生活能力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农场1987年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统筹。农场设立社会养老保险分局,编制3人,分局长由劳资科
长兼,设会计、出纳员各1人。
养老基金收缴标准:企业按工资总额的16%缴纳,个人按本人工资总额3%缴纳;待业保险金
国有企业按全部职工年工资总额的 1%缴纳,职工个人待业保险金按国有企业全部职工每人每月
1.00元缴纳。截止95年底,我场参加养老保险的全民所有制工人(包括合同制工人)9254人,全场
享受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为1789人,每月发放养老基金62万元。当年收缴养老基金740万元;待业
保险金年均收缴16万元。农场收缴的职工待业保险金10%上交管局社会保险事业局,90%留农场
保险分局,由农场按照待业保险规定,专款专用。
集体职工(隆华公司)67人参加社会养老保险,自1986年10月份享受社会养老保险。在1986——
1995年期间,上缴养老基金16万元,目前享受社会养老保险金的退休人员16人,每月退休费5100元,
年退休费6万元。
生育保险、人身保险业务由宝泉岭管局驻绥滨农场保险代办处办理。
历年职工增减变化统计表 单位:人
历年工资总额构成情况表 单位:千元、元
事业单位职工工资调整一览表 单位:人、千元
历年双退人员及双退费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