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安全第一节 概况 1986年至1995年期间,农场设有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为14人至18人。农场场长任安委会
主任,场工会主席及一名副场长(分管安全工作)为安委会副主任。有关科室领导为安委会委员。
10年间,全场劳动安全工作大致经历了3个阶段,即:1985年至1987年为各类事故多发的第一
阶段。暴露出传统的安全管理模式 (静态事后型)与经济体制改革的不适应性,一是以家庭经营为主
体,从业人员结构发生巨大变化不适应;二是变更工种培训制度不完善不适应;三是工人技术素质
及安全意识低下不适应。1988年至1989年,为事故经济损失不断减少的第二阶段。针对新的职工群
体素质,在借鉴传统管理模式的基础上,落实各家庭农场的岗位责任制,加强单位对家庭农场自查、
教育、月报表制度等基础建设工作的监察。同时坚持“分口负责、综合管理”的原则,理顺职能部
门之间培训、教育、检查、事故处理权限等安全管理关系。1990年至1995年,为实现双层经营体制
条件下的安全工作稳步发展的第三阶段。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后,围绕改革,不断探索安
全管理与经济发展同步运行机制,按照《黑龙江省劳动安全条例》中对农垦委托部分监察权限依法
监察。农场安全部门行使双重职责,即:监察与管理职责。这一时期农场在治理隐患,整顿行业安
全秩序上狠下功夫,使全场连续六年职工因工死亡事故指标为零。
历年农场安全生产工作在全局评比情况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