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第四节 个体私营经济

第四节 个体私营经济


个体私营经济作为公有制经济的必要的有益的补充,得到了农场的高度重视。农场在
1984年制定《绥滨农场发展个体工商业若干规定》的基础上,于1988年12月制定了《关于发展
个体、私营、集体经济实施方案》。1990年底,全场个体经济发展到384户,从业人员达478人,
占全场职工总数的5%,注册资金220万元,全年总营业额达1336万元。1993年农场制定了《关于
发展个体私营经济的若干规定》,1995年5月又制定了《关于发展非国有经济的几项规定》。这
些政策的制定极大地推动了我场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1995年末农场个体经济发展到798户,从
业人员达968人,注册资金达588万元。私营企业开始起步,1995年发展到2家。农场曾在1989年
和1993年两次被管理局评为发展个体经济先进农场。
个体工商户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