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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房屋维修

第六节 房屋维修


1988年城管科改为生活服务公司后,根据农场公房需要维修的客观要求,成立了维修班,
人员12人。维修工程由公司提出预算,包给维修班施工。工程结束后,经验收合格,给予报酬。
维修班实行固定上交,预算包干,自负盈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