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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实行全面改革兴办职工家庭农场

第五节 实行全面改革兴办职工家庭农场



1984年9月28日,场召开的二届一次职代会议,除民主选举场长外,专题讨论了全面改革,
兴办家庭农场的问题,制定了“四转”“三开”、加“一办”的实施方案。“四转”,就是
要把农场从单一的全民所有制经济向全民、集体、个体一齐上的多种经济成分转变;从单一的
粮食生产向以粮食生产为主体,以多种经营和场办工业为两翼的飞鸟型经济结构转变;从单一
的农业经济向以农工商综合经济转变;从行政指挥型企业向经营服务型企业转变。“三开”,
就是加快改革,放开搞活;发挥优势,开发资源;面向国内外,开放引进。“一办”,就是办
职工家庭农场。至此,农场以“四转”为方向,“三开”为重点,“一办”为突破口,加快了
全面改革的进程。
兴办职工家庭农场
兴办职工家庭农场,是改革国营经济体制,解放生产力,发展商品生产,搞活农场经济,
创办具有中国特色的国营农场的重要途径,也是农场争生存、求发展的必由之路。家庭农场的
性质是在农场领导下的家庭承包,自主经营,独立核算,固定上交,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家
庭农场场长,同农场和生产队在行政上是隶属关系。在经济上是合同关系,在土地经营权上实
行合同制,固定15年不变,由农场直接与家庭农场签定经济承包合同。土985年,全场共兴办
职工家庭农场2556个,其中,有机户家庭农场152个,无机户2,271个,养殖户26个,林业户74
个,其它专业户32个。为适应全面兴办职工家庭农场的客观需要,使劳动者与生产资料结合的
更加紧密,农场将大部分农机设备和房屋就地优惠变价出售给家庭农(林、牧、渔)场,共变价
出售转让农牧机械3,233台,其中,拖拉机291台,联合收割机178台;生产用房25,996平方米,
非生产用房227,680平方米;共计转让家庭农场固定资产(净值)1,178.4万元,转让变价为
784.5万元。
兴办家庭农场,冲破了沿袭三十多年高度集中的农场模式,使劳动者和经营者结合,经营
成果和个人收入相结合,克服了分配领域里平均主义、“大锅饭”的弊端,调动了职工生产积
极性。在春播、夏锄、秋收工作中,家庭职工一改过去工作由领导统一安排,大轰大翁现象,
形成了自主、分散经营方式,出现了老婆孩子一齐上,田间布满锄草人,老少三代同劳动,责
任田里尽忙人的景象。1985年虽然雨水偏多,田间管理却比任何一年都好,农场的土地上第一
次出现了许多无草地号。
兴办家庭农场虽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不少问题。由于这一改革来势迅猛,职工思想
准备不足,一部分职工还存怀疑、观望和临时思想。加上全面兴办家庭农场的经验不足,新情
况、新问题不断出现,各方面的管理跟不上去,家庭农场在生产上出现了只用地不养地,只使
用机械,不注意保养,甚至出现了“假挂帐”,截留和擅自处理农副产品的现象。个别职工由
于适应不了新的生产方式,要求离场回乡的逐渐增多。
改革管理体制
为适应兴办家庭农场的需要,对全场各级管理体制进行了改革,从行政指挥型向经营服务
型转化。1984年4月7日改革了机关行政机构。改革前,机关科室22个,在编人员151名;改革
后,机关科室减少到16个,在编人员77名。同时,为减少行政机构,增加经济实体,将原来部
分行政科室分别改设为经销、工业、畜牧,物资、种子、交通运输、农建水利、劳动服务等8
个公司,一个教有,培训中心,一个科技推广站。上述公司、中心和推广站,有的与所辖单位
合一,一套班子、两块牌子。同年11月8日,本着“精简、统一、节约、效能”的精神,机关
又进行了第二次改革与调整,进一步精简行政公司,改设了农业服务、农机物资(农机科并入
物资公司)、粮油、建筑工程、通讯电力等公司。精简后,从机关编制人数看有所减少,但科
室和公司的人员相加后总人数增多。
1985年兴办职工家庭农场后,生产队在职权范围上也起了变化。开始,强调扩大自主权,
一切生产、经营由家庭农场自己做主。把家庭农场当作法人,生产队改称服务站,起协调和服
务的作用。管理人员由十二、三人减为三至五人,设站长、书记(或站长兼)、副站长、会计、
统计(或出纳)。原有的农业、畜牧、机务技术员和服务人员,均实行有偿服务或参加承包。由
于片面强调服务站要为家庭农场协调服务,工作受到了限制,削弱了管理职能,给生产经营带
来了一定的困难。不久便又恢复生产队名称,配专职党支部书记,对各类技术员采取“包、保”
结合的办法,为家庭农场提供无偿技术服务,重新确定了生产队与家庭农场是领导与被领导
的关系,担负管理、指导、协调、服务于家庭农场的工作。
工商企业放开经营
为了最大限度地调动企业和劳动者的积极性,搞活企业、搞活流通,促进商品生产的发展,
1984年底,农场在兴办家庭农场同时,对工商企业全部实行了放开经营。原则是全民所有,
集体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定额上交,,照率纳税,使场办工业成为农场内部相对独立
的经济实体。“放开”的具体内容:一是放开生产经营权,二是放开产品销售权,三是物资采
购权,四是资金使用权,五是招聘权与人事调配权,六是放开订本企业内部政策权。同时,实
行民主选举厂长(经理)和厂长(经理)负责制。职工一律实行合同制。在工资支付上,将工资和
以工资形式支付的各种补贴、奖金捆在一起,与工厂的经济效益挂钩,工厂在完成上交利润包
干指标后,方能支付控制范围内的工资总额。在承包形势上,实行基数利润递增包干和以税代
利。
商业和饮食服务行业根据前三年平均销售额、利润额,按每年递增6%的比例核定销售额、
上交利润总数,对理发、修表、刻字、被服等小型服务与加工项目,采取上交固定费的办法,
不交利润,一定二年不变。商业、饮食服务行业放开经营后,实行“四自”,即干部自选、经
营自主、分配自定,盈亏自负,1985年,全场工业经营盈利45.4万元;纯盈利2.2万元。
职工生活水平明显提高
党的三中全会以来,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党的富民政策的逐步落实和生产的发展,职工
生活水平有了明显提高。据统计,1980至1982年,职工收入明显增加,全场共发放奖金155万
元,多数职工家庭增添了高档商品。全场职工有手表5900块,电视机2349台,洗衣机1212台,
摩托车近百辆,职工银行储蓄额达276万元,平均每个职工存款297元,比1979年增加了66%。
1985年,职工均收入达849元,银行储蓄总额516万元,平均每个职工存款407元,全场有电视机
4500台(其中彩电197台),摩托车240余辆,洗衣机、各种收音机、录音机已比较普及,沙发、
立柜、写字台、活动桌椅,取代了小炕桌、小板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