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工业生产 一 红砖生产
1950年春,在日本开拓团的红部遗址(现16队晒场附近)建4座马蹄式砖窑:开始采用手工
扣坯,麦秸、草烧制的方法生产,当年,烧制红砖291。8万块。1952年以后,因土质不好,红
砖质量差,加上当时人们认为烧砖建房成本高,不如用洋草拉哈辫建房见效快,便停止了生
产。
1958年大批转业军官来场,为适应生产建设和住房发展的需要,在七号山南侧(现一砖厂
道南)新建了两座容量为三万块的方框窑。1959年6月5日,砖厂试制成功了一台自动制砖机,
日产红砖达到1.5万块,并开始用煤烧砖,提高工效七倍多。经过一段时间生产,人们认识到
方框窑烧砖质量差,制砖周期长、耗煤多、费工时,又不能连续生产。为此,1961年在现址盖
起一座十二门的串窑。投产后,使红砖生产效率提高了二倍多。1968年10月,砖厂通电后,又
新建一座二十四门轮窑,实现了连续烧砖,并盖了室外自然干燥车间,建了八十一条干燥棚。
组建兵团后,为使职工住房早日实现砖瓦化,团党委号召务农牧生产连队自建小砖窑。于
是,各种马蹄式小砖窑在全团遍地开花,红砖产量迅速增加。1970年21连用取暖余热烧砖的室
内小砖窑试验成功后,本团又掀起了制砖生产的热潮,各单位都纷纷在会议室、俱乐部、职工
食堂内建起了小砖窑。有的还将小砖窑引向家属住宅里,即利用住户取暖的火炉、火炕、火墙
改装成小型室内砖窑。一时间,本团室内小砖窑在兵团内外名声大振,全国各地前来取经、参
观学习的络绎不绝。但由于室内砖窑烧制的红砖质量差,成本高,并造成室内取暖凉热不均,
仅短短几年便在本团销声匿迹了。
1979年,经过技术改造,一砖厂实现了内燃烧砖,大大降低了成本,由过去的每万块耗煤
2吨下降到0.5吨,节约大量能源(1981年被农垦部授予全国节能先进单位,1982年被农牧渔业
部农垦局评为节能先进单位)。同年,原鹤立河农场砖厂并入本场,更名为新华农场第二砖厂。
二砖厂始建于1956年。1976年改建为年产800万块的24门轮窑。并入本场后,于1982年又筹
集资金、将二砖厂原24门轮窑进行了翻新,并新建了12条坯棚子,稳定了生产,提高了质量,
生产的红砖抗压能力达100#。1983年场又自筹资金74万元,对一砖厂的机械设备进行了更新,
同时,新建6条干燥室,翻修了轮窑。使设计能力达年生产4200万块,成为本场工业企业的骨
干厂家之一。1985年,本场两个砖厂在垦区同行业检查评比中获较高分数。这年,共生产红砖
2474万块,除满足本场内部需求外,还向场外销售红砖1300万块,经营盈利18.9万元。
二 制瓦生产
瓦的生产始于1950年。当时,一分场成立了制瓦排,利用汤原县企业公司移交农场制材厂
时带来的部分瓦模,从事水泥瓦生产。当年生产水泥瓦6.4万片。1951年因雨大制瓦生产停止。
1952年又继续生产水泥瓦。当年生产水泥瓦1.6万片。此后,又因原料不足而停产。1960年
开始了粘上瓦的生产。同年8月,在一砖厂建成了一栋250平方米制瓦车间和一栋420平方米的
干燥室。采用半机械搅拌粘泥,人工压瓦,年底共生产红粘土瓦12万片。兵团时期、对制瓦生
产较为重视,每年制瓦生产从未间断,年产粘土瓦的数量最高的是1972年,年产78万片。1979
年为便于管理和发展生产,将制瓦车间与制砖车间合并砖瓦车间,夏季从事制砖生产,冬季从
事制瓦。同年从林口县机械厂购进一台挤瓦机及配套设备,开始流水作业生产粘土瓦,结束了
手工制瓦的历史。1983年本着发展生产的需要将制瓦车间迁址峻德陶瓷厂。筹建制瓦厂。从而,
本场制瓦生产开始逐步走向正规。1984年制瓦厂建成投产,当年生产红瓦40万片。本场生产
的粘土瓦。由于受原料、技术和设备等条件的限制,至今来闯过质量关,致使外销困难。生产
始终处于亏损局面。
三 水泥生产
水泥生产始于1976年,当时,全国建材尤其是水泥供应紧张,国家计划下拨的水泥数量不
足,市场议价水泥供不应求,为了满足本场和市场需求,本场决定建水泥厂。1976年10月开始
进行考察、论证和基础筹建工作,1977年春,水泥厂正式破土动工,1978年5月进行试产。试
产后,因水泥强度低,安定性差,初凝时间过长,不合乎要求而停产整顿。并从佳木斯市水泥
厂聘请技术人员帮助查找原因。原因找出后,对原料和燃料的配比进行了控制,设置了计量器
械,配套了熟料粉碎,球磨设备,调整了混合材料的掺配比例,又于1979年6月正式投产。当
年,生产2050吨,产品经佳市、鹤岗等有关部门的检验,测定标号平均325#、425#,理化指标
全部符合国家关于水泥生产质量检验标准,并准予生产销售。1980年以后,为保证生产的正常
运行、提高和稳定产品质量,增加了对水泥厂的投资。先后建起了320平方米的化验室,改造
了土窑,建一座直径1.5×7米的土立窑和一栋500平方米的生料棚。为均化碳酸钙含量,1984
年又新建三个生料仓,使生料储备能力达l,000吨以上。1985年又新建4个水泥立仓和500平方
米的成品库,日处理水泥达100吨。经过12年的连续投资和完善配套工程,使产品产量不断提
高,质量标号日趋稳定。1985年水泥厂生产425#水泥3,520吨,经营盈利3万元。
四 白灰生产
白灰生产始于1969年兵团时期。当时,大批的知识青年下乡来场,增加了农场的基建任务,
为了解决建房生产的需要,团党委决定自己动手,就地取材,办矿烧灰。为解决矿源,兵团
党委以战备需要向二师和鹤立河林业局提出在山里建一处战备点。经批准后,在鹤岗市境内的
东风山建白灰厂,占地面积25平方公里。当年,建起了两个直径1.5米烧制白灰的小立窑,全
部采用人工作业。1974年对灰窑进行了技术改造,将原灰窑改建成直径二米,高十米,容量为
40吨的中型灰立窑。改建后,可以连续生产,提高了产量,1975年白灰产量达2,506吨,是1970
年产量的2倍。1981年白灰厂并入水泥厂,改称采石组,后因管理不善,连年亏损,于1985年
又重新恢复了白灰厂的生产建置。目前,白灰厂有职工35人,仍以烧制白灰、采石为主业。1985
年采石8945平方米,烧制白灰2425吨。除满足本场外,还销往鹤岗、汤原、宝泉岭、梧桐河
等地,年经营盈利1.5万元。
五 制材生产
本场制材生产始于1950年,当年,以汤原县企业公司移交农场的制材厂为基础,从事制材
生产,厂址在鹤立镇。1952年本场场部搬迁,将制材厂重新移交给汤原县鹤立镇,制材生产停
业。1955年春,本场组建基建工程队时,建成木工组又开始了制材生产。1960年基建队迁址新
华,建了一栋200平方米的板房,随之将锯材和木器制作搬至新华。木材来源是建筑队利用冬
闲组织工人进山伐回的圆木。当时,制材生产仍比较落后,木材归楞靠人工抬,直径稍大点圆
木盘锯加不了,全部采用人工拉大锯的办法破料,木材年加工量最多才一千余立方米。1964年
自制一台土跑车,木材加工开始使用机械进尺。1966年设制材车间,锯材生产由露天转入室内。
1969年组建兵团后,将基建队分解为45连(基建队)和工业6连(木材厂),制材生产开始独立经
营。同年,从沈阳购进一台1250型的跑车带锯后,又相继购进了平刨、倒卯锯、打眼机,自制
了刨床、眼床,下料床、压刨等设备,使木材加工制作逐步走向正轨。1971年后,又逐步完善
了制材和木器制作的生产工艺、配套了锯材、制材设备。自制和安装了二号、三号带锯,采用
铰车自动牵引进料,架杆机归楞,改善了制材生产条件,由手工和半手工生产变为机械化生产。
1977年农场建制恢复后,工业6连更名为新华农场木材厂。1979年两场合并时,原鹤立河农场
木材厂并入新华农场木材厂,扩大了生产规模,更新了设备,使木器制作全部实现机械流程化
生产。1981、1982年木材厂连续两年受到宝泉岭农场管理局表彰。1965年木材厂在原材料价格
上涨的不利条件上,仍完成锯材1202立方米,生产木制产品1.4万件,实现产值71万元,经营盈
利5万元。
六 采石生产
采石生产始于1969年,场址在青石山南坡,曾命名为13连。当时,采石生产靠人工,生产
效率低,日产毛石才40平方米。1972年购进一台风压机,开始使用风钻打眼,并铺设了小铁道,
利用轨道运出石料,改善了劳动条件,提高了生产效率,日产毛石达150立方米。1977年13
连更名为新华农场采石场,生产项目由过去的纯毛石生产,改变为用毛石加工制作成中石、粉
石、青石板等多种产品,提高了山石利用率,增强了产品外销能力。1979年以后,采石生产落
实了专业承包责任制,经济效益不断提高,1982年采石7200立方米,全员劳动生产率达到2022
元。1985年采石生产量达18000立方米,实现产值15.7万元。
七 陶瓷生产
1958年建陶瓷厂,厂址在峻德火车站东500米处的峻德山角下。当年,因大炼钢铁,急需
耐火材料而兴建此厂。该厂以耐火土的生产为主,兼制粘土瓦、陶瓷管和少量的耐火砖,有一
栋250平方米生产车间,一座小型马蹄窑从事生产。此后,由于生产条件差,效率低,产品质
量不好,加之大炼钢铁风衰退。致使耐火材料业逐渐萧条,到1964年陶瓷厂停产与16队合并,
成为该队的一个饲养放牧点。1969年组建兵团后,又恢复了陶瓷生产,改名为工业3连。新建
400平方米的车间烘干室和一座倒换式窑,仍以生产耐火材料为主。1970年,开始制造缸、瓦、
瓷管等产品。1974年开始日用陶瓷产品的生产。先后生产出瓷盆、瓷碗、茶杯、花盆、电瓷瓶
等产品。产品销售至鹤岗、萝北、汤原等地,打入了市场。后由于制缸主要辅料釉子靠外地购
买,成本较高,加上缺乏技术,产品质量差,生产的水缸有渗水现象。瓷瓶因原料中含铁量高
耐压程度不符合要求,又停止了生产。1980年将该厂并入一砖厂,变为一砖厂的制瓦车间,在
生产耐火材料的同时从事粘土瓦的生产。但又因制造粘土瓦的原料运输成本高,至今连年亏损。
1985年亏损额为六万多元。至此,本场正拟考察论证新项目,扭转陶瓷厂的亏损局面。
八 煤炭生产
1979年新华农场与鹤立河农场合并时,鹤立河农场煤矿并入本场。该矿建于1969年2月,
矿址在鹤岗市南山区。当时,国家煤炭供应紧张,为解决生产和生活用煤,经地方煤炭管理局
和鹤岗市煤炭生产指挥部的批准,在鹤岗市南山区境内建矿采煤,当年,开采了四个小露天煤
矿,采用人工剥岩挖煤。从业人员都是劳改犯人。1973年露天开采深度的不断增加,在贮煤量
多两个小露天采区内掘进开采两个小井,开始采用绞车提煤。此后,由于矿井发生水火等事故,
于1978年被迫停产。同年,将矿井搬迁南山矿二槽,又因受火灾影响未能生产。1979年两场
合并后,将煤矿搬迁到现址,开始送井进道采煤。1985年,煤矿有固定资产净值12万元,专用
设备20台,装机容量184
九 造纸生产
1979年两场合并时,造纸厂并入本场。1959年该厂由省劳改局拨款筹建,1963年10月建成
试产,1964年4月正式投产。当年生产白纸82吨。1965年以后开始完善设备配套,改进生产工
艺流程,扩大了生产能力,日产包装纸达三吨以上。1969年底,造纸厂固定资产已增加到115
万元。1977年本场又扩大了对造纸厂的投资,先后购进2台14立方米的蒸球,自制一台日产3吨
的抄纸机,购进一台蒸发量4吨锅炉,引进一台35立方米漂白机。一台日处理10吨的高频振动
筛,建4个漂白池。同时,还筹建了印刷车间。1983年本场生产的本色包装纸评为省同行业产
品质量第一名。1985年造纸厂有固定资产达124万元,从业职工192人,年产本色包装纸1065吨,
盈利2万元。产品销往吉林、辽宁、北京、广州等地。
十 粮油生产
1950年,本场用汤原县企业公司移交的制材厂下属的制米车间,从事粮油生产,当年生产
机制米6.2吨,产品全部上交国库。1951年加工面粉177吨。1952年8月本场场部搬迁将制材厂
移交回汤原县鹤立镇,面粉加工业暂告结束。1959年建面粉加工厂,从事米、面、油、酒的加
工生产。面粉加工采用一台直径1.8m的石磨生产。全年生产面粉45.7吨。1965年为扩大生产能
力,满足职工口粮的供应,在现址建起612平方米的二层面粉楼,并从无锡购进一台日加工12.5
吨的制粉机,当年加工面粉1,320吨,制米64吨。1969年组建兵团后,对面粉车间进行工艺改
革,购置和更新了设备,面粉的年加工能力提高到三千吨。1979年两场合并后,鹤立面粉厂并
入粮油加工厂,面粉日生产能力达40吨。1980年场投资新建了一栋五层面粉楼。引进了面粉生
产线,日产面粉60吨。1984年正式投产。新的面粉加工生产线既可以提取精粉,又可加工普通
面粉。普通面粉出粉率达80%,比过去小磨出粉提高5%。新面粉厂的投产,不仅满足了职工口
粮的供应。还可以向国库和社会交售面粉,1685年粮油加工厂共生产面粉4071吨,机制大米
429吨。
豆油生产始于1956年,采用火炕炒豆,饭锅蒸渣,人工打锤榨油,工艺粗笨。日产豆油100
公斤。1960年自制了6个螺旋榨油机,采用人工踏垛,人力紧螺旋榨油,提高了豆油产量,日
产豆油200—250公斤。全年生产豆油42吨。1971年初,一些农牧生产连队先后办起小油坊,年
底有14个连队开始了榨油生产,全场共生产豆油105.8吨,之后,由于连队小油坊出油率低,
管理差,相继停产。1972年,本场在现址建日处理10吨大豆的制油车间,购进液压榨油机,自
制了炒锅、软化箱,增置了对碾、压胚等设备,使清理、软化、蒸炒、轧胚等工序设备基本配
套,除压榨工序仍采用人工上垛、拆垛外,其余工序均实现了自动化操作。生产出的豆油达到
了省二级水化豆油标准,出油率为10.2%。1981年又扩建了制油车间,引进了四台“九五”型
螺旋榨油机,生产工艺全部实现机械化。每班次只需三名操作工人,日处理大豆20吨。1985年
年产豆油300吨,出油率达13.32%。
十一 白酒生产
白酒生产始于1958年。1957年冬,本场在一分场(现十八队)筹建酒房,并从佳木斯白酒厂
聘请了技术人员传授酿酒技术。1958年6月正式投产。当年生产散装白酒23.9吨。1971年酿酒
生产归工业一连(现粮油加工厂)。管辖后,新建300平方米的制酒车间,六个发酵池,扩大了
生产规模,并开始采用通风制曲,开凉机打料接种、离心风机电风控制温度等新工艺,日产白
酒达500公斤。这期间,各生产队也纷纷自办小酒坊,全场有14个连队能酿制白酒。当年,产
“北大荒”牌散装、瓶装白酒172.4吨。后期,根据国家专卖政策的要求各队的小酒坊相继停
产。1977年场又扩建了500平方米的制酒车间,加强了管理,从原料的配比,处理,到产品的
检验全面控制,稳定了白酒质量。当年,在宝泉岭农管局系统组织的“北大荒”白酒质量检查
评比中,被评为白酒质量第一名。1980年后,针对高度白酒销路不畅状况,开始了对低度、高
香型白酒的研制。目前,白酒车间在稳定“北大荒”牌白酒生产的同时,新试制了勾兑低度“
灵芝白酒”,又酿制“新镇古酒”“新华二曲”“新华大曲”等各种注册“富尔吉”牌的白酒。
并开始批量生产,销向社会市场。
十二 电机厂
电机厂组建于1973年。原是鹤立河农场农机修造厂的机电生产车间。该厂组建后,以生产
5.5
1975年正式命名鹤立河农场电机厂。1979年并入本场后,又与原鹤立河农场汽修厂合并,仍定
名为电机厂,厂址在鹤立镇。电机厂以修造汽车、农机配件为主业。1984年,引进了农用小四
轮拖拉机生产技术,当年生产新华牌小四轮168台,销至场内外市场。1985年电机厂有固定资产
52.7万元,职工184人,年产值143万元,盈利6万元。
十三 食品厂
1985年,在原鹤立河农场面粉厂旧址上筹建食品厂,厂址在鹤立镇。该厂有罐头车间、饮
料车间、干炒车间。罐头车间主要从事糖水桔子、黄太平、西瓜、西红柿、黄瓜、豆角、红烧
鸡、红烧牛肉、驴肉、猪肉等各种水果和肉食罐头的生产,当年,生产罐头1800吨。干炒车间
从事五香瓜子的生产,当年生产出10吨五香瓜子。饮料生产是由本场35队引进的哈尔滨工业大
学的技术由食品厂合资联营车间,以农场种植的黑加伦为主要原料,生产黑加伦、鲜桔露等清
凉饮料。1985年,食品厂有职工44人。年产值4万元,经营利润0.7万元。
十四 服务站
服务站建于1960年,当时称副业队,有500平方米的木板房(现机关豆腐房),从事蔬菜、
肉食、豆制品、酱、醋等生产和经营。1969年兵团时期更名工业五连、搬至现址。1984年更名
服务站。其主要生产项目有:
酱 油
1959年各分场开始自办酱、醋作坊,采用饭锅蒸料,水缸发酵,人工制曲,手工作业,当
年产酱油和醋产品28.7吨。1962年底因质量不好,而相继停产。1969年后,又继续酱、醋生产,
仍采用原有设备和工艺,每年生产酱油、醋一百吨,1682年以后,由场投资对酱油车间进行
了技术改造,购进了部分设备,改建了曲种室、发酵室、蒸料间,职工增加到17人。1985年生
产酱油80吨,醋4吨。
肥 皂
1959年在一分场开始了肥皂生产项目。制作方法是把豆面、碱、油脚混合后熬成液体,凝
固后切成肥皂块。主要设备是有两口大锅熬料,二个木箱凝固成品,有5人从事生产,年产5000
条肥皂。1971年,自制一口两吨容量的水洗碱洗锅,增加了烘干、成型,压字等工序,肥皂
产量不断增加,到1976年肥皂产量已达14.8吨。但由于质量差,销路不畅,1979年后就不再大
量生产。此后,每年只有小量生产,作为劳动保护用品发给场内职工。
皮 革
皮革加工始于1960年。当时,本场车马皮革用具需求量大,为解决急需在一分场办起皮革
加工车间,有职工2人,用加工出的板皮滚疆皮制作车马皮革用具。1969年皮革车间迁址新华,
归属服务站,职工增到12人。生产规模有所扩大,年可生产车马皮革用具2800件。产值1.4
万元。此后,随着生产的发展和市场需求,增加了皮胶、腰带、皮鞋、皮帽等生产、生活用品
的生产,但由于产品质量不高,原料不足等因素影响,1979年皮革车间停止生产。
废油再生
1968年,国家油料供应紧张,为保证生产,本场建了废油再生车间,利用自制的半吨蒸馏
釜,冷凝器进行废油再生。当时,由于没有过滤设备,只能再生轻柴油,且生产时断时续。1970
年自制2台100型过滤机,开始再生机油。之后,生产规模逐步扩大,使废油再生能力由0.5
吨提高到2吨。再生油质量经佳木斯石油化工厂检验,完全符合国家标准,1985年再生机油、
柴油23吨。
糕 点
糕点、糖果生产始于1959年,有职工24人,采用两座自建烤炉生产糕点,一次年生产量十
余吨。1963年停止生产。1969年又继续生产,产品有桃酥、炉果、江米条和向阳牌月饼。1972
年为提高产品质量,增加品种,从外地购进两台电烤炉,并从上海聘请技术人员传授技术,增
加了烤制面包和生产水果糖项目。但由于质量不稳定,虽然糕点生产从未间断,外销能力始终
不强,一直处于本场自产自销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