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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机构沿革

第十四章 劳资

第一节 机构沿革



1957年以前未设专门的劳资部门。劳资工作由计财科、办公室兼管。1958年初,设劳动工
资福利科,副科长姚德君。1960年9月科长阎兴运,副科长矫春才。1963年农场组织机构进行
调整,劳动工资和计划统计科合并,改称计划科,科长陆宝林,副科长张殿华。1969年2月2日
组建兵团,劳资工作由军务股负责,股长南相文。1977年10月兵团撤销后,恢复农场体制,设
劳动工资科,科长张殿华。1977年4月,副科长刘家顺。1979年初刘家顺返城,劳资科科长阎
兴运,副科长王树滋。1980年,劳资科科长阎兴运,副科长裴承仁。1982年劳资科长阎兴运、
副科长裴承仁,王炳湖。1984年4月劳资科科长胡秀兰,副科长张刚。同年11月,张刚调任团
委副书记,劳资科科长胡秀兰,科内有工作人员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