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劳动保险与安全生产 1978年以前,本场职工的劳动保险和福利待遇,一直执行国家对全国工业企业的劳动保险
办法。1979年以后,执行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关于工人退休、退
职的暂行办法》,并按本规定办理干部、工人的退休、退职。职工子女就业,按国家现行政策
执行。1983年,本场正式实行了劳动保险制度。目前,实行的劳动福利待遇主要有:职工医疗
待遇、职工退休(职)待遇、职工死亡抚恤救济待遇、职工探亲假待遇、职工独生子女待遇、职
工工伤待遇等。
安全生产,是劳动管理上一项重要工作。建场初期,没有专门的安全生产组织机构,主要
由各业务科室对口管理。1963年,国务院《关于加强企业生产中安全工作的几项规定》下发后,
农场结合本场实际制定了实施细则,各种安全生产制度健全。但“文化大革命”开始后,无
政府主义思潮泛滥,制度遭到破坏,职工在生产劳动中无章可循,无法可依,违章操作的现象
严重,各类生产事故不断发生。1977年恢复农场体制后,各项制度逐步建立起来,尤其是1980
年国务院处理渤海“二号”沉船事故后,干部、工人受到很大震动,安全生产工作引起了领导
的重视,成立了安全生产委员会,并设立了安全生产办公室,由场长和一名副场级领导兼主任,
配专职安全监察员2人。各基层单位成立了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车间、班组设兼职安全员,
到1985年三级安全工作网基本形成,各类生产事故明显减少。
1969至1985年发生各类事故统计表
计量单位:个、千元
历年年末职工人数与工资
单位:千元
历年年末职工人数与工资
单位: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