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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纪检

第七节 纪检




一 工作概况
1957年以前,农场未设专门纪检机构。1958年、场成立了党的监察委员会。违纪党员的组
织处理均由监委提出意见、报场党委审批执行。
1962年,监委在党委的领导下,在整党整风,“新三反”运动中,受理检举、揭发、坦白
交代等事宜、参与调查、核实、处理工作。
1963年,农场进行甄别复查工作。对以前“整党整风”、“三反”运动中的案件,进行查
证核实,重新定案处理,经复查甄别后,大部分予以纠偏或平反。
1964年2月,监委组成工作组进驻鹤立办事处,开展“五反”和“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的
试点工作。
1966年至1968年,“文化大革命”运动开始,农场党的纪律监察工作陷于瘫痪状态。
1969—1979年,纪检工作由场(团)政治处负责。1982年2月成立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为
尽快地把被“四人帮”破坏的党风恢复过来,保证党中央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场纪
委围绕整顿党风、维护党纪这个中心,认真贯彻执行了《关于党的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1980
年,举办党员训练班,学习《准则》,轮训党员1,022人,占党员总数的81%,同年11月,针
对当时农场表现突出的不正之风,纪委下发了“关于贯彻《准则》的几项规定”的文件。明确
指出、严禁大吃大喝、侵占公物、以物易物、贪污盗窃、收礼受贿、利用职权安置亲属、结婚
大操大办等7种不正之风。1981年7月举办了新党章(修改草案)学习班,受训党员占党员总数的
85%。1982年12月,场纪委又重点地对基层36个党支部进行了执行《准则》、整顿党风情况的
大检查。自1981年起,在场建立了抓党风责任制、制定实现党风根本好转的规划后,与此同时,
狠抓了党风违纪案件的查处。至1983年9月,共立案94起,其中22名违纪党员受到党纪处分(
其中开除党籍3名,留党查看4名,撤销党内职务3名,党内严重警告7名,警告处分5名),对15
名违纪党员进行了通报批评。违犯党纪的人受到了应有的处分、打击了歪风,树立了正气。
在整顿党风的同时、场纪委还认真作了平反冤假错案,清查文革中“三种人”的工作。截
止1983年9月,共复查案件80起,其中平反案件28起,纠正错案26起。审查党员干部在“文革”
中表现,已查清结论的534人,其中场级干部14人,科级干部85人,一般干部440人。对其中
有问题的5名科级干部,按政策规定做了适当的调整。1982年2月,开展打击经济领域中严重犯
罪活动工作。专门成立了“贯彻中央《紧急通知》精神”办公室。结合企业整顿,从检查纪律
入手,共发现违反财经纪律行为的332起,金额高达126万元,其中立案10起,涉及科级党员干
部一名,队级党员干部3名,一般党员一名。在处理这10起经济案件中,给予开除党籍处分一
名,留党查看2名,党内严重警告处分2名,退赔赃款赃物价值共15067元。
二 政治运动
1.整党、整风运动
1959年,农场开展了以反右倾为中心内容的整风、整党(团)、整社(场)运动。运动中重点
查处不执行总路线、违法乱纪、个人决定重大问题、抢购派购原材料、投机倒把、扰乱市场等
严重案件;查处弄虚作假、欺骗隐瞒、给党和人民造成严重损失的案件;查处严重的官僚主义、
单纯任务观点、在生产中不注意安全造成重大伤亡事故的案件;查处贪污盗窃、铺张浪费的
案件。运动中,党组织号召党员,主动交待,积极揭发。运动中共查出86起违法乱纪案件,涉
及86人(占全场职工总数的5%。)其中党员干部30名(占全场党员总数的6%),非党干部32人,工
人24人。以案情性质分,贪污盗窃12人,腐化堕落15人,严重个人主义47人。构成案件的40人。
对13名违纪党员和党员干部,分别给予开除党籍(1人)、留党查看(6人)、严重警告(4人)警
告(2人)的处分。
2.“三反”、“五反”运动
1951年11月,农场开展“三反”、“五反”运动。整个运动分为四个阶段,历经半年时间;
至1952年5月5日结束。运动是在“左”的思想指导下进行的,普遍存在逼供信做法,怀疑推
测,不重视调查研究、使运动离开了党的政策的正确轨道、伤害了一批干部、群众,造成了冤
假错案。后经省政府和省纪委发现后,及时给予纠正。
运动中查出百万元(东北币)以上贪污分子20名,占参加运动人数的9.5%,千万元以上的贪
污分子13名,占6.2%。沈海亭、刘冲、苏云祥、李宝臣定为“老虎”(后全部平反)。
“运动不是绣花”,“采用拉打方式”,轮翻作战打“老虎”,手段有脚踢、揪头发、枪
托子打。运动中被打者9人,其中3人受重伤。苏云祥、连续被打三天三夜,因受苦难忍而自杀
身亡。
3.社教运动
继1965年春,面上宣讲“23条”以后,开始“社教”运动。1966年10月,以“东总”监委
书记彭泽堂为团长、萝北片社教总团派来三十多人进驻本场,全面开展社会主义教育运动。运
动以“23”条为指针、进行“四清”。社教工作团进点后,访贫问苦、扎根串连、发动群众、
揭发问题,对全场各级干部进行排队划类,一二类为好的和比较好的,三类为有问题有错误的,
四类干部则视为“阶级异己分子”或“蜕化变质分子”。从上至下,让所有干部上楼“洗手
洗澡”,搞人人过关。上楼容易下楼难、有的干部在楼上多次“洗手洗澡”(检查、批判)、也
未能批准“轻装上阵”。各单位的财务帐目一律封存、以待清查。
由于当时“红卫兵”运动兴起,造反浪潮越发高涨,社教工作团无法正常开展工作,于
1962年12月初被迫撤走。
新华农场历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名单
1958年—1966年(监委)
书 记 于寿春
副书记 矫春财
委 员 刘秀堂 丛泉滋
孟宪清 阎兴运 付春祥
1980年—1983年
书 记 郝兴昌
副书记 包德志
委 员 刘秀堂 刘福志
郭朝林 曹永志 谭成芳
鲍希先 张洪斌
1983年—1985年
书 记 宋玉亭
副书记 包德志 刘福志
委 员 郭朝林 胡秀兰
孙龙臣 李敬德
1985年
书 记 温梓春
副书记 刘福志
委 员 郭朝林 胡秀兰 孙龙臣 李敬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