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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机构沿革

第九章 商业

第一节 机构沿革


1958年予一师农场时期,总场设供销科,分场设供销股。三个分场设有服务分社。
有些偏远的生产队设有代销店。分别经销烟酒,日用百货,布匹、食品之类。是全场商业经济
的活动中心。
予一师农场撤销,总场服务社搬迁延兴,统称二分场供销社,下属:一队、三队、五队、
畜牧队四个供销分店。1960年冬,一分场搬迁新点,兴东供销社,十里河分店移交二分场供销
社管辖。1963年春,二分场设供销科,下辖供销社,行政上归农场领导,人、财、物归萝北
县县联管辖,改名叫延兴供销社。
1969年2月,兵团十三团组建时,设有供销股,股长郭寅尤。萝北县联社将延兴供销社的
人、财、物三权交回十三团。1970年7月,改为商业股,股长王全义,副股长李国财。同时改
名为十三团服务社。兵团撤销后,于1976年7月农场设商业科,科长王全义,山上山下两个商
店,有些边远队增设代销店。
1978年6月至1979年3月,仍为商业科,副科长王德志。1981年至1982年改为商业公司,经
理宗有德。
1983年改为商业科,科长宗有德,副科长牟敦元,科员2人。
1984年场设经理室,撤销商业科。主任刘太山,副主任牟敦元,配科员1人。1985年9月,
牟敦元任经理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