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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机构沿革

第十三章 劳动工资

第一节 机构沿革


1958年至1968年,劳动工资属计财科管理,设劳动工资助理1人。
1969年十三团时期,设军务股,股长1人。参谋1人,保密员1人,打字员1人。
1977年延军农场时期,设劳资科,科长杜兴久,科员2人。
1979年至1985年场仍设劳资科,历任科长有刘太山、钱通礼、梁桂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