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职工升定级 1958年至1963年,除转业军官实行国家行政级别,转业士兵实行国家农工一级和少数
人实行技术级外,其他多数职工工资实行合江农垦标准:
1963年进行工资调整,全场升级职工343人,转正定级113人,调整偏低工资标准职工工资
328人。
1964年有35名临时工转正定级,工资按照国家制定的标准,根据参加工作的年限和工种确
定。
1973年5月,对1971年以来参加工作的知识青年,职工子女,社会青年,实行发生活费的
办法,即参加工作第一年24元,第二年28元第三年32元。
1973年冬,根据上级调整职工工资的精神,对1957年底以前参加工作的三级工;1960年底
以前参加工作的二级工;1966年以前参加工作的一级工,在现行工资等的基础上调高一级。对
1957年底以前参加工作的二级工。1960年参加工作的一级工,经群众讨论同意,领导批准,可
升二级。
1977年至1980年,根据上级精神,农场共进行了三次职工升级工作。1977年,全场职工同
升级2200人。1978年全场共升级88人, 1980年全场共升级1117人。1983年全场共升级2875人。
1963年,压缩了加工厂和基建队人员共63人,充实到农业连队,增加了生产第一线的劳动
力27人。在劳动管理上加强了劳动定额管理,分级定额超额奖励的办法。1963年精减职工272
人。 1964年,建立了定额管理制度,为了充实提高劳动生产率,节约劳力增加收入,在人畜
力管理上,狠抓了三项工作:
即:对全场劳动力进行了全面平衡定员,农业生产队按七垧地分配一个工人;基建、工副
业生产队本着精打细算,因事设人的原则进行配备。通过全面模底定员后,全场多出劳动力213
人,于六月末精减了工人99人,其他多出的劳动力和林场挂钩修路,减少了开支。
精减机关非生产人员23人,充实生产第一线。
在各项生产中针对生产特点,组成干部、职工、技术员三结合试验小组,制定平均先进定
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