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优抚与复转军人安置
第四节 优抚与复转军人安置
农场对烈属、军属,革命残废军人和复转军人的优抚安置工作十分重视。全场共有烈
属3户,军属28户,残废军人8人。二十六年来共安置复转军人813人,从1967年至1984年共发
放救济款17,000元,平均每户85元,解决了他们的生活困难。每到元旦和春节,场武装部对
全场的烈、军属都组织慰问并赠送过节物资和对联等物。1982年春天,农场有两名复转军人
代表光荣出席了萝北复转军人代表会,获得物资奖励。每年的"八一”建军节,场里都召开复
转军人座谈会,对全场的烈、军属、革命残废军人、复转军人表示慰问。以此来启发教育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