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义务劳动
第二节 义务劳动
义务劳动在延军形成了社会主义新风。最典型的是81岁入党的陈淑清大娘,她坚持义
务劳动十几年,不要一分钱报酬。有时,连队发给她几十元工资,她就买书、买笔记本送给青
年职工。她还爬山涉水,步行六十多里,到萝北县城凤翔镇买回六十张毛主席画像,送给每家
每户一张,人们称赞她“人老心红,小脚走出忠字路。”她还买饼干慰问有病的职工,鼓励他
们养好身体积极参加社会主义建设。
党委书记单西庆同志也经常参知义务劳动,他到连队访贫问苦,帮贫下中农劈柴担水。党
委书记刘继权同志也参加义务劳动,在修筑电视转播台时,他和干部职工一齐往山上搬运建筑
器材。受到群众赞扬。
延军学校的教师、学生形成了义务劳动的好风气,他们结合学雷锋活动,经常到街道打扫
卫生,保持优美的环境。他们每年都植树造林、绿化祖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