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节 刑满就业安置工作
第八节 刑满就业安置工作
从1951年起,就有少数犯人刑满,自愿留场就业,也有的因农场需要留下,还有的是按政
策留下的。到1952年刑满留场就业人员达145名。为了解决这些人的职业,于1953年成立农工队。
1954年初根据全国第二次劳改工作会议,关于“对在押犯人刑满者,实行多留少放”的政策,
刑满留场人员越来越多。为了解决他们的生活出路,农场于1954年春划出一部分土地,派几名
干部于同年6月,在原松江省公安厅指导下,建立新生集体农庄。
农庄是在农场直接领导下,属于社会主义全民性质,采取“按劳取酬”的分配原则,但又
区别社会一般集体农庄。因为这里的庄员,主要是农场刑满人员在此就业,多数没有公民权,
有的是按“留放”政策留下的,并不是完全自愿。其中有一些人社会主义觉悟还不高,少数人
还程度不同的存在反动残余思想和不愿劳动的恶习。
农庄所在地,前身是农场的一个农工队。成立农庄后,设行政管理人员7人。即:农庄正副
主席各1人,管理员,会计员,政工干事,技术员,统计员各1人。7名管理人员中有5名由干部
担任,2名由庄员担任。到1956年,刑满留场人员已达到l,000余人,除400名在农庄生产外,其
余都分布在全场各个单位。在总场科室到医院,服务行业、加工业单位以及各个分场等。他们
所担任的工作有技术员、医师、教员、车夫、电工、拖拉机驾驶员、广播员、电话员、饲养员、
更夫、会计、统计、材料员、保管员、理发员、售货员、出纳员、采购员、水利员、铁、木瓦
工等,并有8名经省公安厅批准提升为干部。1958年大跃进,农庄撤消,改为农场一个生产队
(取名万斤生产队)。当时除l、2、3、4分场是犯人分场(也有部分就业农工)外,其它如万斤队、
长江队、5分场、8分场等单位,都是以留场就业人员为主体的分场和生产队。1960年犯人减少
到2,500多人,而刑满留场人员增加到2,700多名。经农场党委决定:将1分场犯人调往2、3、4
分场,1分场变为刑满留场就业人员分场。到1965年犯人只剩千余名,留场人员增至3,000余人,
在省劳改局全省劳改单位统一调配下,除1965年6月30日以前刑满的犯人留下外,其余犯人于同
年3月调往嫩江地区。1965年7月1日以后,农场由犯人和刑满留场人员兼有的劳改农场,变为单
一的刑满就业人员的劳改农场。
1960年以前,农场党委工作重点,主要放在改造犯人方面。由于多年来,只注视了犯人的
管教工作,对刑满留场人员的管理教育工作虽然也有人抓,但总不如象管理犯人那样抓得紧,
工作井然有序。加上1960年自然灾害,低标准,瓜菜代,生活困难,所以在1961、1962年间,
有些刑满就业人员单位,曾一度管理混乱。1分场2中队,就是一个典型的混乱中队。这个队旷
工、逃跑、盗窃成风。出工时,要干部扯开嗓子往外撵。开会时,炕上躺一半,散漫到极点,
打架斗殴是家常便饭。当时靠近l大队毗邻单位,经常发生被盗案件,多系l大队某些农工所干。
最严重时,工人宿舍上铺掉下来的帽子,马上找就找不到,开饭时,买来的饭菜放在桌上,去
拿筷子的工夫,就被别人端走了。闹得四邻不安,人人自危。当时独身工人出工劳动,每天都
要来个小搬家,凡是值钱的东西都带着,收工又带回来。面对这种混乱局面,怎么办?在干部中
产生了两种认识。有的说:“老问题啦!习惯养成了!不易扭转,就这样推着于吧!”。有的表示:
坚决要扭转这种局面。1分场党支部,在上级党委的有力支持下,首先召开支委会,并发动党员、
干部开展讨论,重温第六次全国劳改工作会议精神,分析情况,研究规律,找主要矛盾,采取
措施,下决心扭转局面。一致认为:必须贯彻政策,大抓活的思想教育;改变干部工作作风,关
心他们的生活和困难,帮助他们切实解决具体问题。经过一年的努力,基本上改变了1分场的面
貌。如1962年仅2月份一个月就发生13盗窃案,而1963年全年都没有发生。工人以场为家,争做
好事蔚然成风。全年参加做好事的就有1,634人次,办好事7,819件。同年秋,合江劳改工作分
局在梧桐河农场1分场召开做好刑满留场就业人员工作的现场会,向全区劳改单位介绍了1分场
的工作情况,赢得了与会者的好评。
1分场还出现了一个学雷锋办好事的“五好工人”——唐凯觎,1964年农场授予“五好之
家”的光荣称号。1965年合江劳改工作分局铅印“五好之家”小册子数千册,发至全区各劳改
单位,号召刑满就业人员向唐凯觎学习,对推动农场及合江地区劳改系统刑满就业人员的思想
改造,调动他们建设社会主义的积极性,起过一定的积极作用。唐觊觎1965年还当选为汤原县
人民代表大会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