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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节 “肃反”运动

第十节 “肃反”运动



1956年7月1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展开斗争、肃清暗藏的反革命分子》的指示和1956年4
月l0日《关于必须把肃清暗藏的反革命分子的运动又好、又快、又省地进行到底》的指示。农
场于1956年4月至1957年7月在省公安厅、汤原县委领导下,开展了“肃反"运动。参加运动的
有852人,计行政干部463人,医务人员38人,合作社店员21人,技术工人141人,春、冬防就
业工人46人,刑满就业工人135人,勤杂工8人。其中中共党员275名,团员140名。
“肃反”运动在农场党总支委员会领导下,成立了5人核心小组,黄金禄任组长,侯开元、
刘玉珍、王成玉、张献起为组员。下设办公室,王成玉负责。抽调20名政治可靠,立场坚定,
作风正派,并有一定政治水平的党、团员干部为“肃反”专职人员,并在汤原县“肃反”核
心组训练7天,学习了“肃反”方针政策,掌握审档、外调业务知识。1956年4月至9月为组织
准备、材料准备、调查摸底阶段。先后分三批审查了852份档案,复查了44件事故,查阅了113
件检举材料。发现有大小问题115人。场核心小组研究并征得汤原县核心组同意,确定了刘廷
礼等30人为运动的内查外调重点对象。1956年10月5日进行政治、政策教育,场部半日工作,
半日学习,分场、生产队上下午轮班学习。学习中央公安部《关于全国人民团结起来,坚决、
彻底、干净全部肃清一切反革命分子》的报告,中央10人小组《关于反革命分子和坏分子的解
释,处理政策界限的暂行规定》等7个文件,同时场核心组主持训练了两期50余名积极分子。
在提高认识,明确“肃反”方针、政策基础上发动坦白检举。经过一个多月的时间,促使56人
坦白了自己的问题,有61人检举了他人。依照不冤枉一个好人,不漏掉一个坏人的政策,严肃
认真地对内查外调的材料,坦白检举材料进行全面分析研究,甄别性质。经过反复调查核实、
定案为历史反革命4人,线索涉及到台湾和一时搞不清的4人,交公安部门立案。并搞清有严重
历史问题和一般政治历史的44人。总之,通过这一运动,对历来不清楚的问题已明确了,对四
面八方来的干部,在使用上也有底数了。但在“肃反”运动中也出现掌握政策不够准和不够稳
的问题。审档阶段存在着宁宽不漏的思想,造成面划的过大。在定案阶段将审干对象划为“肃
反”对象,去找人谈话,造成思想沉重,这些问题经领导发现已予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