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节 落实各项政策
第八节 落实各项政策
一、纠正冤、假、错案
1976年10月,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后,党中央发了23号文件:凡纯属反对“四人帮”的人,
已拘捕的,应予释放;已立案的应予撤消;正在审查的解除审查;已判刑的,取消刑期予以释
放;给予党籍、团籍处分的应予撤消。根据中央文件精神,农场党委于1978年底,组织专门班
子,在农场法庭的具体组织下,对在“文化大革命”中,以反对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以反
革命逮捕判刑的41名职工、群众,全面进行复查。经过逐个审档、核实,全部平反。这41名被
判刑的职工群众,刑期短的2年,刑期长的20年。根据中共黑龙江省委1978年108号文件:关于
清理“文化大革命”中三案(错案、假案、冤案)工作若干政策问题的意见,农场党委于1979年
组织专门班子,在场党委的直接领导下,对在“文化大革命”中被揪斗的干部、群众进行调查、
核实。对被错揪、错斗的116名干部,召开干部和群众大会,公开宣布彻底平反,恢复名誉;对
11名干部按照党的干部政策和本人具体情况,安排了适当的工作;经过复查对27名干部作出了
历史结论;对在“文化大革命”中被迫害自缢致死的原农场党委书记李克度,原计财科长陈殿
禧,原3分场党支部书记岳德才,除彻底平反外,并开追悼会,予以昭雪,对其子女,家属,
按照党的政策规定,进行安抚。
二、纠正错划右派
农场党委根据中共中央1978年55号文件精神,对1958年农场整风运动中,划为右派分子的
15人,定为右派言论的9人,撤消原来处分决定,全部改正,恢复名誉,恢复原工资级别;受到
党内、团内处分的,一律取消,被开除党籍的,恢复党籍。原分场长修德富,在1958年整风运
动中错划为右派分子,撤消行政职务,开除党籍,每月给生活费29元,监督劳动。错划改正后,
恢复原级别,恢复党籍,根据具体情况分配了适当的工作。
三、摘掉四类分子帽子,改变身份和出身成份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1979年中央下发了:“关于地主、富农分子摘帽问题和地富子女
成份问题的决定”的5号文件。农场党委根据文件精神,组成专门班子,由农场公安局主持,开
展此项工作。因农场原系劳改农场,刑满留场就业人员较多,工作量大。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
央规定的政策,对就业人员的档案逐个的进行了审查,先后审阅档案1,190份。经过宣传、动员、
评议、审档、呈批等的阶段工作,对598名戴帽四类分子和曾经戴过帽的人员,分别作了处理。
计:摘掉四类分子帽子的117名。过去按戴帽管理,无法律手续,表现较好,给予纠正,宣布无
帽的465名。判刑时,同时又剥夺公民权的,宣布剥夺公民权终了,恢复公民权的8名。有戴帽
手续,表现不好,继续戴帽管制。对摘掉四类分子帽子,落实政策宣布无帽的人员,都召开群
众大会,当众宣布,并张榜公布。政策落实后,反映很好,都表示感谢三中全会的英明决策。
有的买糖买酒庆贺,还有少数人会餐。有的表决心:永远跟着共产党,为“四化”建设贡献后
半生的力量。摘掉反革命帽子的徐××在落实政策大会上说:“过去我象不系之舟,漂浮于海,
不知何时沉没,今天党给了我第二次生命,这是我过去所不敢想的,今天要继续加强思想改造,
树立无产阶级世界观,决心为早日实现“四化”而努力奋斗!”
四、落实原国民党起义、投诚人员的政策
按照中共中央1979年6号文件精神,从1980年到1985年,对21名原国民党军起义、投诚人员
落实了政策。属于原国民党军校级以下军官的分别定为国家行政23级至22级,能工作的安排适
当工作,年老体弱不能工作的,按离退休政策处理,并发给他们定级的补差4万余元。政策一落
实,他们深受感动,从内心感谢中国共产党光明磊落,宽大为怀,团结一家的英明政策。有的
表示:要向台湾的亲朋、至友写信,促成祖国早日统一,贡献自己一点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