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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0年

第三编 大事记(1950—1985)

1950年





7月,原松江省公安厅决定,责成治安科科长李复负责并指派孙国锋、陈景儒等3名干部到
梧桐河踏查,随后又派23名干部和部分武装部队,押解百余名犯人,开始建场,命名为梧桐河
劳改队,对外称梧桐河农场。
9月,在公安厅党总支领导下,建立党支部,书记肖永江、副书记徐芳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