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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组织机构沿革

第四编 经济

第一章 农业

第一节 组织机构沿革



从建场开始,场由一名副场长负责领导全场的生产。总场机关1951年设生产科,负责全场
农业生产业务和技术指导。以后由于生产规模不断扩大,1953年在生产科领导下,组建农业生
产技术指导室,调集有农业生产技术专长和有一定文化程度的犯人,参加生产技术指导室工作。
技术指导室负有实践和农业技术研究双重任务。技术室种有良种试验田(后改为试验站,六十年
代改为良种站)。1958年生产科改为技术指导室,仍负责农业生产业务指导和技术指导。“文革”
期间场内行政机构砸烂,在军管组领导下,成立临时工作班子——生产组,负责全场的农、林、
牧、副、渔以及工交等生产的业务和技术指导。1968年4月,在农场革委会领导下设生产组,1970
年改为生产办公室,1972年改为生产处,1974年又改为生产科。
1951年春,开始组织农业生产,实行总场、分场、生产中队三级管理(又是管教犯人的基层
单位)。当年建立东分场,分场部在分场长(也称劳改大队长)的领导下,设若干股。其中有生产
股,设股长,1953年股撤消,设生产于事,在分场长领导下,负责全分场的生产和技术指导。
分场下设若干中队,具体负担管教犯人、农业生产双重任务。由于生产在不断扩大,人员在不
断增加,到1954年基本定型,建立4个分场,32个生产中队。每个中队种地150垧到200垧左右。
每个中队有犯人120名到150名左右,设有管教队长,生产队长,下设副职。
1955年组建5分场,1961年组建7分场,到1963年全场建立9个分场,29个生产队。从1972年
开始又逐步将分场改为生产连队(以后又叫生产队)。到1977年,分场全部改为生产队,是二级
管理,二级核算。到1985年,全场共建设17个农业生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