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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示范与支援

第八节 示范与支援



五十年代,国务院曾指示:国营农场要给农业生产合作社做出示范。五十年代中期,就有
一些农业生产合作社人员到场参观、学习,除接待他们外,还以实际行动支援。如1954年,支
援桦川县星火农庄和拉拉街高级农业社,岔林河农场、兴凯湖农场水稻良种63万斤。1958年支
援桦川县马虎力,汤原县鹤立等三个公社,以及香兰、依安、永丰、镜泊湖等国营农场水稻良
种56万多斤。从建场到1981年,30年间,通过国家粮食部门外调水稻良种1,000多万斤。除支
援水稻良种外,在种畜、种家禽也对农业社和其他农场进行了适时的支援。1955年支援克音河
农场种役牛100头,1956年以来,支援场区附近平原、民主、古城、悦来、万里河通等公社生
产队种畜500多头(匹)及优良家禽。1957年支援伯根里农场种畜50头。1958年,各地大力发展
畜牧业,又支援附近城市、矿区及悦来中学一大批种畜和家禽良种。此外,还有劳、畜力和机
械力量的对外支援。1955年,麦收时气候多雨,宝泉岭农场收割机不能下地,农场在百忙中,
抽出500名劳力,支援宝泉岭割麦。1957春,平原农庄,因农具不足,农时紧迫,大面积土地
有播不上种的可能,求援农场。农场在自己春播紧迫情况下,先后两次,调动拖拉机9台为农
庄翻耙地1万余亩,使之适时播种。以后每年收割小麦,都派出收割机支援附近民主、平原、
古城等生产队收割小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