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基本建设发展概况
第二节 基本建设发展概况
从建场到1985年,35年间全场总建筑面积为133,477平方米。其中砖瓦结构为100,016平方
米。这些房屋建筑分布在总场、17个生产队、1个作业站、1个居民点。房屋建筑的发展大体经
历四个阶段:
1950年至1952年,马架子与拉合辫时期;
1953年至1964年,拉合辫、土坯与砖瓦相结合时期,以土坯结构为主;
1965年至1974年,穿鞋戴帽(窗台以下是砖,窗台以上土坯瓦盖)与砖瓦相结合时期;
1975年至1985年,砖瓦结构与混合结构相结合时期。
农场从1950年建场到1968年经历了18年劳改农场的历史。在此期间,由于历史条件与物资
条件等原因,本着先生产后生活的勤俭建场少花钱多办事的原则,就地取材,建筑了一大批土
坯拉合草房,总面积达8万多平方米(以后逐年部分淘汰,约占4万多平方米)。这些土坯拉合草
房包括犯人监舍,家属住宅和一些公用房。总场、1、2、3、4、5、6队最多。家属住宅平均每
户建筑面积在18平方米左右,使用面积除厨房外,室内不过10平方米左右,这些房子特点是面
积小,房子矮,室内地平低,窗户小,大多数朝北开门。到1985年统计,全场还有近1,000多
户住在这种草房内。
随着国家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从1975年以后,建筑家属居房都是砖瓦结构,
多数为二屋一厨,每户总面积平均达40平方米,比五十年代家属住宅每户面积增加一倍以上。
从1976年以后,农场各业生产都有相应的发展,基本建设也随之扩大。这期间的基本建设
达到了建场史上的高峰,每年建筑面积都在5,000平方米左右(其中家属住宅区每年3,000到4,000
平方米)。这期间的大型建筑有纸板厂、修造厂、18孔轮窑、汽车库、商店、修造厂翻砂车间、
中小学,新建14队、15队、16队、养殖场。有近万平方米公用房安装了暖气,安装暖气的有总
场机关办公室、招待所、托儿所、食堂、小学校、商店、修造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