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第五节 建筑面积与主要建筑

第五节 建筑面积与主要建筑



到1985年全场总建筑面积达133,477平方米,(不包括逐年淘汰的土草房4万多平方米),其中
砖瓦房100,016平方米,土草房33,461平方米。
全场各种建筑面积:
厂房:10,836平方米;
仓库:7,351平方米;
粮库:2,448平方米;
机车库:3,749平方米;
汽车库:1,390平方米
畜禽舍:12,855平方米;
其中:猪舍:7,11平方米;
其它生产用房:1,809平方米;
住宅:50,275平方米
其中:家属住宅48,802平方米;
办公室:14,888平方米;
学校:7,705平方米;
医院:2,137平方米;
俱乐部:1,628平方米;
食堂:1,144平方米;
其它非生产用房:4,278平方米;
水泥晒场:62,825平方米。

主要建筑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