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佳、鹤二市办事处
第二节 佳、鹤二市办事处
一、农场驻佳办事处
始建于1952年。1956年由原合江劳改工作分局所在地迁至原省公安厅贮木场(即现在驻佳
木斯办事处所在地,又名东码头),有码头,货场近1平方公里,土房4间。1968年改建成砖瓦
结构房屋400平方米,货场2,500平方米,货场设有围墙,农场一般物资,多年来都由驻佳办事
处采购和转运。农场人员去佳办事,多住办事处,也接待农场来往佳木斯的其他人员,设有住
宿房间、食堂。办事处设主任1人,会计、出纳、勤杂人员等,每年编制都在5至6人。
二、农场驻鹤办事处
1963年,原黑龙江省第43管教队撤消,经合江劳改分局和鹤岗市协商,把原43管教队一部
分房舍(约500平方米)移交给梧桐河农场作为农场驻鹤岗市办事处。办事处设主任、会计、出
纳、勤杂炊事人员5人。设有住宿房间和食堂,接待去鹤岗市办事的农场人员,每年费用平均
在1.4万元以上。1978年撤消,房屋出售给鹤岗市物资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