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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组织机构沿革

第十七章 劳动工资

第一节 组织机构沿革



1950年建场到1953年,没有设专门的劳动工资机构,劳动管理归管教科兼管(主要是安置刑
满就业人员)。1954年劳动就业归政工科,工资归财务科管理。1956年成立就业科,主要工作是
安置刑满留场人员留场和管理教育,工资定级审批,劳力调配。1958年就业科改为人事科。1960
年人事科与政工科合并为政工科。1962年成立人事教育科。1967年4月27日机关被造反派砸烂,
5月初机关成立教育组临时工作班子,有关劳动工资、刑满就业人员的教育管理归教育组。1968
年4月28日,农场成立革命委员会,在场革委会领导下成立劳动工资组。1970年改为劳动工资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