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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劳动管理

第三节 劳动管理



  1968年以前是劳改农场,以改造犯人为主。全场各生产单位除犯人担负生产任务外,劳力
不足单位,全场每年统一平衡调整一次。一些要害部位,如开汽车、开船、发电和服务行业等
都由工人担任。1969年改为国营农场,农场的职工队伍发生了结构性的变化,由过去以犯人和
刑满就业人员为主要劳动力变为以工人和知识青年为主。劳动管理,按照生产需要,每年制定
各项劳动生产定额,实行定员定编。从实际生产出发,总的情况,劳力过剩。1969年是农场职
工最多的1年,高达8,343人(包括知识青年)。从1971年开始,知识青年大批返城,到1982年底,
实有职工4,677人,降到1959年以来最低数。从1977年开始办理老工人退职退休,到1985年底退
休人员已达1,020人,占职工总数的23.1%,今后若干年还会逐渐增大。
  
1951年至1967年劳动就业及职工变化情况



1968年至1985年职工构成安置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