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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机构设置

第二章 党的政治机构

第一节 机构设置



农场党的政治机构,于1951年秋在秘书科设人事干事1人主管人事。1952年10月依照全国
第一次劳改工作会议精神,农场整编为梧桐河劳改支队,支队设政治委员1人,侯开元任此职。
下设政工科,郑彦江任副科长,编制有组织干事1人、宣教干事1人、农工管理干事1人、内勤
兼妇女干事1人、党总支干事1人。支队下设大队、中队,分别配备教导员、指导员,大队设政
工干事一人。1953年8月省公安厅召开地区政治工作会议,传达贯彻中央五次公安会议精神,
要求加强公安系统的政治工作。农场根据上级要求,加强充实了政治机构,政工科编制13人,
李玉珊任副科长,下设人事干事3人:负责干部档案材料积累管理,掌握农场编制,人员调配、
任免、采用,鉴定考核、提升、奖惩,掌握干部思想、教育、工资调整;组织干事1人:负责
党团工作,人事审查,职工福利,生活救济,宣传干事2人(兼作青年工作):负责拟定学习规
划,组织掌握政治文化学习,组织宣传力量利用宣传工具开展宣传鼓动;保卫干事1人:负责
除奸保卫;妇女干事1人:负责家属妇女教育、管理、生产劳动;农工教育干事2人:负责农工
管理教育;内勤1人。1954年黄金禄调任政工科科长。1965年取消政委制,实行党总支集体领
导下的场长分工负责制,黄金禄提任副场长,主管政治工作。1956年刘玉珍任政工科科长,同
年9月沙文斌任副科长,王成玉任副科级理论教员。
1957年5月农场第一届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基层委员会之后,将政工科改编为党委办
公室,郑彦江任主任,顾延保主管组织监察,下设人事、组织、监察干事3人,宣传干事3人,
青年干事1人,妇女干事1人。1963年4月根据中央组织工作会议精神,按上级要求建立政治处。
主任由副支队长高书田兼任;副主任顾延保,下设组宣科:副科长荣志全,设文书1人、机要
员2人、宣传干事2人、人事、组织干事2人;侦查科(公安局):科长张献起,设刑事、民事、
侦警员4人,户籍员1人,民警3人;管教科:科长和景荣,设狱侦员2人、教育干事2人、狱政
员1人;人事科:副科长夏尊州,设劳动工资干事1人、教育干事1人、内勤1人。1965年11月,
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后期对政治处进行了整顿,政治处主任顾延保。下设办公室:设秘书1人,
文书1人,机要员、通信员2人;组织科:科长荣志全,组织干事、人事干事2人;宣传科;副
科长王金升,设形势宣传、理论教育干事2人。
1967年开始“文化大革命”,政治机构瘫痪。
1968年农场建立革命委员会,成立政工组:组长由革委副主任顾延保兼任,副组长由军管
组组员张忠良兼任,还有于宪奎、刘连香任副组长。1969年起先后韦丙南、梁文炽任组长,下
设组织干事1人、人事工资干事1人、青年干事1人、妇女干事1人、宣传干事1人。
1972年农场整建党结束,重新组建了政治处:主任魏凯,下设组织科,科长:荣志全,设
组织干事1人、人事1人、内勤1人;宣传科:先由许万化任副科长,后由瞿国衡负责,设形势、
理论宣传干事2人,青年通讯编辑2人,青年教育干事1人。1976年荣志全提任政治处主任,王
兴任组织科科长,张义任副科长;许国用任宣传科副科长。
1980年按照上级指示,将政治处下设的两个科改编为党委领导下的组织部、宣传部。组
织部部长张义、副部长黄体法,宣传部副部长许国用。
1982年,组织部除副部长黄体法外,又调入陈玉卿任副部长,主管老干部工作。
1983年黄体法任组织部部长,8月份黄体法上学后,由纪委副书记杨世英兼任部长。同年
李文昌调任宣传部部长,于双林任副部长。
1984年11月,农场改为劳改支队后,将组织、宣传、团委合并为政治处,主任由副政委
张义兼任,王孝先任副主任,原科室人员未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