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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苗圃与绿化

第二节 苗圃与绿化



一、苗圃

1958年,开始建立苗圃。总场、分场共八处,面积133 亩。目前农业、林业生产单位均有
苗圃,共二十六处,面积245亩。
林场中心苗圃当前培育的苗木主要有樟子松、落叶松、杨树、榆树、丁香等可供出售。四
队、二十三队的苗木除自用外,也可出售一部分。

二、绿化

建场初期,部分居民区开始绿化。1959年绿化糖槭树达二十九万株。1976年累计绿化总株
数达到946,000株,绿化长度22.5公里。
1979年,全国五届人大常委会决定每年三月十二日为植树节,全场广大群众积极响应号召,
发挥了绿化造林的积极性。1982年绿化总株数已达2,878,600 株。绿化的树种中有杨树、
樟子松、落叶松、榆树等。除未最后定线的公路和二十五队、水管站两个新建单位外,其它各
单位住区和道路两旁都程度不同的进行了绿化。但由于管理不善,存留率低,并有部分生成
“小老树”,急待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