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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商业

第二十二章 商业、粮食、外贸、工商、行政管理

第一节 商业



一 商业网点

1955年,密山县商业部门在场部(现加工厂)成立青山商店(后发展为总店),负责全场
商品供应。1958年后,在一至七分场和大青山畜牧场建立八个分店。分店设主任、会计、出纳,
实行独立核算。以后,这些分店随着分场的撤销而撤销。至1963年底,全场仅有青山和加工厂
两个商店。生产队购货发生困难。为方便群众,1964年后,相继在四队、十队、十一队建立分
店。1966年,又建立六连(现二队)分店。按六、连四队、加工厂、十队、十一队顺序,分别
定名为一分店、二分店、三分店、四分店、五分店,由青山商店直接领导。初步解决了群众购
货难的问题。
为进一步方便群众,1969年以后,在各连先后成立代销店,经营小百货、食品等日常生活
用品。商店按连队人口核给一定的商品占用资金,并按其销售额付给连队3%的代销费。至1971
年末,共建立代销点十四处,分布于一连、三连、四连、五连、七连、十一连、十二连、十三
连、十六连、十七连、十八连、步兵二连、步兵三连、机炮连。1974年,增加八连、九连、煤
矿三个代销店。1978年,又增设二十二队、二十三队、二十四队代销店。1979年,又增设十九
队、二十队、二十五队代销店。1980年,又增设瓦厂、宝东代销店。
1981年,收购站增设日用商品零售门市部,加工厂大集体成立青年商店。至1982年底,全
场有一个总店,五个分店,一个零售门市部,一个青年商店,25个代销店,计33个商业零售单
位。商业网点基本形成。专职商业人员47名,占全场人口的3‰。
1959年前,青山地区只有一个小商店。1959年1 月,总店由原场部迁至小青山,营业室在
现商店仓库,面积仅120 平方米。1960年国庆时,迁至新建营业室(现照相馆),面积300 平
方米。1972年,迁至现营业室,面积580 平方米。五个分店先后建起砖瓦结构营业室,总面积
790 平方米。
收购站。1959年青山商店设一名收购员,收购废旧物资,数量很少。1962年,成立收购站,
门市部设在现粮店北头,属供销科领导,一年后移交商店。1969年后,收购站经营范围扩大,
增加土特产品收购项目,人员逐步增加。至1973年增加到七人。1981年和商店分开,单独核算,
人员增至九人。
收购站设门市部后,收购品种有六类,即出口产品、编织类、草类、畜产品、废旧物资、
中草药。1972年,全团生猪收购、上交和青山地区猪肉供应由收购站经营。收购额剧增。供应
青山地区猪肉,每年需肥猪500 头以上,最高的1977年,杀肥猪728头。1982年,每月定时收
购家兔,支持了家庭养兔业的发展。随着经营范围的扩大,收购额由1974年的22.5万元,增加
到1979年的52.5万元。其后,因肥猪收购量减少,收购额有所下降。

二 经营情况

农场商店建立二十多年来,规模不断扩大,销售额逐年增加,经营管理不断完善。1965年
以后,每年都完成了上级下达的利润指标和销售额。1968年至1982年,资金周转次数最低为3
次,最高达5.4次;年利润率在3%以上,最高达5.2%。1965年,商品零售总额为58万元,人
均购买商品67.80元。这时,大部分职工工资不高,社会购买力低。1970年比1965年零售额增
长50万元,人均购买商品71.20元。这时,“四大件”需求量大,但供应不足;连生活必须品
如白糖、肥皂也定量供应,因此人均购买力上升不快。至1981年,销售总额上升到242万元,
人均购买商品达159.70元。这时货源较好,“老四件”中的缝纫机、手表基本满足要求,购买
力投向洗衣机、电视机和食品。1981年销售电视机四百多台,如有货源还可多销。购买力显著
提高。二十多年来,商品销售额占全场工资总额的30~34%。

商业历的经营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