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粮食管理 粮食、油料、油脂是我场主要产品。农场三级制时,粮食实行总场、分场、生产队三级管
理,总场一级调拨。1963年,随着农场体制的变更,实行两级管理,一级调拨。
一、原粮管理
1.保管人员。1959年前,粮食保管人员不稳定。1959年,根据中共铁道兵农垦局委员会234
号文件精神,每个生产队配备粮食保管员一名。至1982年,我场25个农业生产队和科研站、副
业队、林场、加工厂共29个单位全部配有粮食保管员。
2.检验人员。1978年前,农场仅宝东转运站和加工厂配有粮食检验人员,生产队粮食检验
工作由保管员代管。1976年,推广八五三农场专检群检相结合的经验,要求连队配备检验人员。
至1978年,部分生产队配备检验员。根据农总粮(80)176 号文件规定精神,到1980年,相继
有十个生产队配备了检验员。1982年,牡农发126 号文件指出:大豆出口必须经本单位化验员
检验,填报检验单方可出口。至此,25个农业生产队有23个生产队配备了化验员。
3.检验仪器。至1981年,各农业生产队陆续配齐小麦容重器、电烘箱、快速水份测定仪,
可自测水份和自定粮食等级。
4.保管设备。1964年,在加工厂修建第一个固定晾麦棚。至1982年,除四个生产队外,均
有晾麦棚,总面积10,140 平方米。
粮库(种子库)。1965年以前,只有加工厂有两栋砖瓦结构粮库,以后各队陆续建库。到
1982年,除三个生产队无库外,其余各队均有库。总面积5,492 平方米。
圆粮仓。建场后,大部分生产队都修有圆粮仓,因质量差先后废弃。1975年开始,四连、
七连修建便于机械化作业的质量较高的圆粮仓。以后各队陆续修建。至1982年,全场有圆粮仓
141 个,总容量达9,075吨,可储备三留粮的60%。
场院机械。1975年以前,场院作业仅扬场使用机械,其它均为人工作业。1975年,加工厂
自制输送机。随后各队自制改装场院机械。到1982年,全场农业生产队共有输送机33台,装车
机14台,扒谷机七台,清粮机一台。
5.三留粮(种子、口粮、饲料)。农场根据上级下达的留粮标准和本场生产规模下达生产
队三留粮数量。
1963年三留粮为3,539 吨。以后逐年上升。1968年为7,271吨。1977年为114,550吨。
1982年,三留粮达17,000吨。
二、粮食上交
1.征购。农场在1971年前,粮食无征购任务,留足三留粮后,其余上交。1971年后,国家
实行粮食征购一定五年不变的政策。我场征购任务为8,450 吨。1979年,管理局调整征购基
数,增加开荒基数769 吨,调整畸轻畸重150吨,我场征购总任务调为9,369吨。根据农总粮
(81)246 号文件精神,我场大豆征购基数核减4,504 吨,因而从1981年起,新征购基数为
4,865吨。
2.上交。本着及时安排征购及时安排农场所需的原则,兼顾国家、集体、个人利益。在安
排好三留粮的同时积极组织上交。农场历来实行“边收割、边晾晒、边扬选、边入库、边上交”
的五边方针,上交速度较快。自1962年开始向国家交粮。1967年,上交突破一万吨。1978年,
超过两万吨。1980年,超过三万吨。粮食商品率最好年份超过60%(垦区粮食商品率超过50%
为高水平)。建场至1982年共向国家提供商品粮23万余吨(扣除返销和自用粮)。平均年交粮
8,400吨。
历年上交粮统计表
单位:吨
续表
注:1.1959-1961年合计数中已扣除返销粮数。
2.上交大豆数内包括出口大豆。
3.加价奖。从1965年粮食年度开始,以基本核算单位计算,全年向国家缴纳公粮和卖给商
品粮,每人平均超过100 市斤以上部分,给予统购价9%的加价奖(公粮部分不计奖)。1965
年,第一次得加价奖九万余元。“文革”期间停发加价奖。1971年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按
团交售粮豆的实际平价计算,超购部分加价30%,不再实行大豆单独加价奖。1971年——1974
年未完成征购任务。1975年超交4,868 吨,得奖44万元。1976年——1978年,均超交得奖。
1979年,加价奖提为50%。从1979年——1982年,除1981年因受灾未完成任务外,均超交得奖。
超交最多的1980年,达27,891吨,得加价奖539万多元。累计共得加价奖927万余元。
农场上交粮豆价格(统购价)变动表 单位:元/斤
注:均为标准品价格。
三、粮食调拨
1.种子调拨。按农场规定亩播量和第二年总播面积确定留种数量,由生产队造表报粮食科
核销。1963年,总用种量为719吨。1968年为2,161吨。1980年为7,549吨。
2.饲料调拨。基层单位根据每月月初实有牲畜头数和当月增减编报饲料报表,报粮食科核
定饲料供应量,按供应比例开给调拨单。豆饼由加工厂付料,其它由生产队凭调拨单付料。1963
年,饲料粮为600吨。1968年为1,398吨。1978年为3,167吨。
3.成品粮及食油调拨。各单位按月初供应人口和当月人口增减编报粮油报表,报粮食科审
核确定供应量。农场口粮供应品种依农场粮食种植品种而定。建场初期以供应粗粮为主。1967
年后,以供应细粮为主。1980年后,细粮接近100%。
食油全为豆油。1960年前,每人每月供应半斤。1960年—1963年4 月,每人每月三两,6
月起供应一斤。1969年起,每人每月半斤,补助半斤。1975年至1982年,每人年供应豆油18斤
以上。
历年口粮供应标准 单位:市斤
注:1971年高中生标准为38市斤。
四、粮票管理
1960年,粮食科设票证员,负责粮票发放。1963年,由粮站发放。兵团时期,由商业股发
放。
为解决地方粮票供应不足,1960年、1963年两次发行农场粮票,在场内通用。1968年后停
用。
地方粮票。1967年前,地方粮票紧张;1967年后,县粮食科按季下拨指标,地方粮票趋向
缓和。兵团成立后,由师商业处下拨指标,基本满足需要。每年下拨地方粮票40—60万斤。
全国通用粮票,历年紧张。1967年后,情况好转,但仍供不应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