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边防工作
第四节 边防工作
我场东南侧与苏联以松阿察河主航道中心线为界,边防线长41.5公里。
兵团前期,由步二连派人不定期的在我边防陆地巡逻。1971年以后,在界河边设打鱼点3
—5 处,约20人,鱼船5 —7 条。一面捕鱼,一面担任边防巡逻任务。1982年,在胡家亮子建
砖瓦房120 平方米,供打鱼人员住宿。
1969年以后,成立了五人巡逻组,后减为2 人。点设在14连,负责巡逻和检查到边境来往
人员。1981年8 月撤销。
1981年初,在十七队队部设检查哨,检查到江边的来往人员。年底由虎林县边防分住所担
任这项任务。
1976年夏天,架设到江边的通讯线路(明线)一条,后因失修线路不通。1982年,又重新
架设。维修和加高了到江边的土路。
附记:边防要事记载
1971年7 月23日,我边防人员捡到一条苏联木船。经请示虎林外事办批准,由我团梁三银
参谋长一行三人在胡家亮子与苏方会晤,当场将船交给对方。